苑东生物: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5  苑东生物(68851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8/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3/8/15~2025/2/14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73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368.9002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0897%
实际回购金额13,491.0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8.12元/股~56.05元/股

注:回购方案披露时的回购价格上限为73元/股,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49.27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8月14日,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苑东生物”)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至 2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元/股(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73元/股(含)调整为49.2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

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5年2月1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5年2月14日。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2024年6月29日、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9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9,829股,占回购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2%,购买的最高价为53.7元/股、最低价为53.2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25,690.2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截至2025年2月14日,本次股份回购的期限已届满,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89,00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0897%,购买的最高价为56.05元/股、最低价为28.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34,910,805.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3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4-011),并于4月9日披露了《股东询价转让

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公司在2024年3月30日-4月8日期间实施了公司员工持股合伙平台部分股份的询价转让,询价转让的价格为51.5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24万股,占转让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0%。

上述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3个持股平台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转让时总股本的5%,非苑东生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苑东生物股份,前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未参与此次询价转让。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9,300,00049.38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0,790,00050.62176,532,256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002,598,0021.47
股份总数120,090,000100.00176,532,256100.00

注1:回购前股份为截止2023年8月14日的数据。

注2: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公司首发限售股份59,300,000股已于2023年9月4日全部上市流通,至此公司股份总数120,09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注3: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0,090,000股变更为176,532,256股。

注4:公司已于2024年6月11日完成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1,091,000股非交易过户至“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因此,扣除上述已过户的1,091,000股股份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2,598,002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3,689,002股,其中,有1,091,000股已用于公司2024年度的员工持股计划。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账户当前剩余2,598,002 股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继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本公告披露后3年内完成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此期限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