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东生物: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6-04-28  苑东生物(68851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688513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Easton Biopharmaceuticals Co.,Ltd.办公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

号,苑东生物

邮编:

61021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 2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2

议案3:《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4

议案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21

议案5:《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6

议案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由本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出具该文件的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经主持人同意可适当延长。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会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颖女士

7、出席会议的人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5《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附件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严格贯彻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履职,统筹推进公司经营发展与战略转型,有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董事会战略引领与经营成效

2025年,宏观经济环境复杂严峻,医药行业整体呈现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发展格局。全球医药市场规模稳步扩容,国家产业政策持续鼓励医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为行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与此同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药品集采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多部委“穿透式”“常态化”监管形成合力,行业整体仍面临阶段性调整压力,传统仿制药盈利空间持续收窄,行业进入以创新为核心的深度重构期。

(一)强化战略布局,加快推进“由仿到创”转型

面对行业深度调整与政策变革挑战,董事会充分发挥战略引领、前瞻布局核心作用,加快推进公司“由仿到创”的发展转型,持续加大新分子实体及前沿技术管线布局力度。报告期内,在董事会战略统筹引领下,公司通过控股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完成靶向蛋白降解(TPD)领域布局,构建了自主可控的蛋白质稳态技术平台,获得HP-001胶囊、HP-002片等多条具备BIC/FIC潜力的核心创新管线,覆盖分子胶、PROTAC、DAC等多种药物形式,创新布局和产品梯队同步升级。

(二)锚定创新转型,加大研发投入、创新管线实现多点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并不断优化投入结构,加大新药研发布局。2025年度研发投入合计约2.8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1.44%,占比较上年同期提升0.13个百分点;其中新药研发投入1.28亿元,占研发总投入比例44.8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研项目共计60余个,其中新药项目占比近30%,核心治疗领域创新药梯队布局逐步形成。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新

增7个新药获批开展临床试验,涵盖3个1类化学新药、2个1类生物药、2个改良型新药,多款品种具备全球开发潜力,创新药管线实现多点突破。

(三)统筹经营管理,指导经营层提质增效稳经营

报告期内,董事会坚守合规经营底线,指导经营管理层持续优化内部运营管理体系,统筹强化研发投入、成本管控与业务结构调整,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平稳有序运行,创新转型成效逐步彰显。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139.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05.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24%。营业收入同比小幅下滑,主要受第十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执行影响。

面对行业政策压力与转型发展挑战,董事会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创新转型方向,指导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强化成本管控、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通过优化收入结构、做大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业务收入、从严管控期间费用等举措,公司实现盈利稳健增长、经营质量持续提升,为后续持续加大创新研发投入筑牢经营基础。

同时,公司稳步推进生产基地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拓展全渠道市场布局及原料药、制剂国际化出海业务,持续健全人才培养体系与公司治理机制,战略转型根基持续夯实,核心竞争实力稳步增强,为公司中长期高质量创新可持续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二、2025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审议了定期报告、股权激励预留授予和归属、ESG报告、提质增效专项报告、增资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历次会议的提案、召集、出席、议事及表决程序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均能够认真负责,勤勉尽职,诚信行事,确保了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程序合法合规;针对关联交易的事项,相关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未出现越权行使股东大会授权权限的行为,也未出现越权干预监事会运作和经营管理层的行为。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王颖990003
袁明旭990003
张大明990003
伯小芹990003
赵立文999003
耿鸿武999003
方芳999003
程增江999003
彭龙(离任)544011
李卫锋(新任)444002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全面、及时地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审计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了有关会议,对公司相关经营事项进行及时、主动地沟通和了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以及决策参考。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三、董事领取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按照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四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领取薪酬,公司董事和高管的薪酬方案如下: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工资,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若内部非独立董事同时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参照董事薪酬方案执行,不再额外领取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

(2)公司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按照税前2万元人民币/月标准领取董事津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按月发放董事津贴,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不含由董事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工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兼任的,按照董事薪酬方案执行。

根据上述薪酬方案及公司内部薪酬和绩效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内部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公司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按公司规定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已经在2025年年度报告予以披露,具体可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四、2026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尤其审计专委会)的职能作用,围绕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强化公司治理建设,跟踪法律法规及政策前沿,及时制定、修订各项治理制度;董事会成员将勤勉尽责,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并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关键少数”相关培训,围绕公司战略部署保障决策科学高效、合法合规。此外,董事会将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自觉履行披露义务、提升运作透明度。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8日

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059,384.1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181,302,142.93元。拟实施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176,532,256股,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2,179,346股;扣减回购专户的股份后,参与分配股数共174,352,9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432,925.9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451,906.0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7%,本次股份回购拟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综上,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9,884,831.93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64%。

如在利润分派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8日

议案3:《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关联交易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接受劳务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0.001.54-141.761.76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增加
接受劳务四川诚中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0.840.030.8396.363.51
提供租赁服务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50.000.0311.2344.940.03
提供劳务2,500.001.55145.87642.850.48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增加
提供租赁服务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80.000.0514.1457.740.04
提供研发、技术服务3,220.002.0056.3259.580.04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增加
接受研发服务凯斯艾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00.000.251.8953.600.20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增加
接受劳务四川兴高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14.809.9273.90173.456.32
接受劳务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500.003.40-202.872.51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增加
合计/6,965.64/304.191,473.15//

注: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建筑施工劳务。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生产信息化系统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预计金额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接受劳务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50141.761、部分项目未中标;2、项目结算进度延迟。
接受劳务四川诚中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5096.36
接受劳务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220202.87
接受劳务四川兴高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173.45
提供租赁服务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5044.94
提供劳务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700642.85
提供租赁服务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8057.74
提供研发、技术服务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1,30059.58部分委托研发项目未达里程碑结算条件。
接受研发服务凯斯艾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0053.60
合计3,5501,473.15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399764765G

法定代表人:余敏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10-23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6号5栋2层30号主要股东:王昆持股52%,余敏铭持股48%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工程设计;消防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销售建材。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因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2、四川诚中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MA61WDY72W法定代表人:余敏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成立时间:2016-06-23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460号7栋9楼901号主要股东:余敏铭持股50%,王昆持股5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因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3、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BRDFJ12L法定代表人:LI JIN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成立时间:2022-06-21注册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乐康路9号)

主要股东: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持股4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物临床试验服务;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965.71万元,净资产为4,885.51万元,营业收入为1,722.59万元,净利润147.27万元。

4、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7C63E43U

法定代表人:吴汉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2,571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10-26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5幢3层308室

主要股东: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51.48%,为其控股股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250.29万元,净资产为9,761.95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1,511.00万元。

5、凯斯艾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MXDDN5W

法定代表人:SHO EIKETS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350.953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6-10-19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12幢501室主要股东:ALICE INTERNATIONAL(HONG KONG)LIMITED持股70.36%,为其控股股东;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3.73%。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药品研发、药品技术转让;实验室动物检验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及配套试剂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因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6、四川兴高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MABTA00WXK法定代表人:何勇章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成立时间:2022-07-15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五块石路12号2栋3层1号附5号主要股东:何勇章持股65%,王昆持股3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因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7、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43302720H法定代表人:梁勇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成立时间:2002-10-2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2104O9主要股东:纪昌平持股90%,梁勇持股10%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技术检测;计算机技术培训;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策划、设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测绘服务;产品设计;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因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王颖的胞弟王昆持有52%股份并任监事的公司
2四川诚中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王颖的胞弟王昆持有50%股份并任监事的公司
3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持股49%的公司
4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51.48%的公司
5凯斯艾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3.73%的公司
6四川兴高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王颖的胞弟王昆持有35%股份的公司
7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王颖妹夫持股90%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对2026年进行的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包括接受/提供劳务和研发技术服务等,本次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服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由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8日

议案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体现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公司编制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报告内容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8日

附件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或合并范围子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即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贡献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

(四)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

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年度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审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审查,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管理机构,根据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制定具体薪酬实施和考核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本制度开展具体实施工作,包括不限于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制定、协助组织对被考核对象的考评、薪酬发放等。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管理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 独立董事

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投资人提名的外部非独立董事(如有),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也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2、其他外部非独立董事,即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且非由投资人提名的其他外部非独立董事,公司对其发放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领取董事津贴,其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按照本制度第八条执行。

(三)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产生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八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年度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年度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年薪:体现个人技能以及所在岗位的内在价值,反映其工作的复杂程度和承担的责任大小。

(二)绩效薪酬:是公司为了促进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预定目标而设立的绩效性薪酬。公司根据年度预算设定考核目标,并按照绩效承诺书完成情况兑现其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评价涉及具体财务指标的,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超目标奖励:为鼓励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视企业经营效益和提升管理水平,保持积极性和创造性,设置超目标奖励,具体每年度由公司依据当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 薪酬支付及追责追偿机制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的具体发放依据公司内部工资发放制度执行。

第十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或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超额奖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超额奖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五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亦可针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十六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所用词语,除非文义另有要求,其释义与《公司章程》所用词语释义相同。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四月

议案5:《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董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经营业绩,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详见附件三。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8日

附件三: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董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经营业绩,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制,年度津贴标准为24万元整(人民币含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

1、投资人提名的外部非独立董事(如有),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也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2、其他外部非独立董事,即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且非由投资人提名的其他外部非独立董事,公司对其发放董事津贴,年度津贴标准为24万元整(人民币含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岗位薪酬。内部董事收入由年薪、中长期激励等部分组成。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薪酬比例为50%:50%。除实施年薪制外,公司可以对内部董事实施超目标奖励,具体由公司依据当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具体标准。公司根据实际

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中长期激励,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方案。

四、薪酬的支付与考核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固定津贴,每月发放。内部董事的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实施月度预发和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汇算相结合的方式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4、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若2026年1月1日至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期间实际发放的薪酬与审议通过的方案不一致的,应根据审议通过的方案进行调整。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8日

议案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8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6,170.07万元的29.17%)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4号”《关于同意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9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4.3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34,79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112,083,983.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2,708,416.51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568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9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编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预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62,000.0051,045.00
2药品临床研究项目12,116.0011,400.00
3生物药研究项目13,117.0012,855.00
4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注)10,905.006,100.00
5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2,700.002,700.00
6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2,000.002,000.00
7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128,033.00116,100.00

注: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议案》,将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项目”,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5日及2021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6)及《成都苑东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170.07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余额为2,570.07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8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170.07万元的29.17%,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