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太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3-010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
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预计4,500万元 |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80万元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立信执业时间 |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乔琪 | 1999年 | 1999年 | 2002年 | 2022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施丹华 | 2010年 | 2010年 | 2003年 | 2019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徐萍 | 2001年 | 2001年 | 2003年 | 2019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乔琪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 |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2年 |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2年 |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2年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2年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2年 |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施丹华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9年-2022年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1年-2022年 |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0年-2022年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萍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0年-2022年 |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8年-2022年 |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19年-2022年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2 | 2023 | 增减% | |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53.00 | 53.00 | 0.00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不适用 | 21.20 | -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立信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自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既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可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提交了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资料,会议材料要素完备。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进一步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的内容,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并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经过审慎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的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立信自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既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可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