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关于债券持有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3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40万张(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14,0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8月10日至2029年8月9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葛志勇先生、李文先生以及葛志勇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创”)、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利”)获配“奥维转债”合计5,867,310张,占发行总量的
51.47%。
二、可转债的持有变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葛志勇先生和李文先生于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奥维转债”1,513,400张,占发行总量的
13.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葛志勇先生和李文先生于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7月4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奥维转债” 2,491,000张,占发行总量的
21.85%。李文先生在此期间持有可转债数量无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葛志勇先生、李文先生的告知函,获悉李文先生以及葛志勇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奥创、奥利于2024年8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奥维转债” 1,822,660张,占发行总量的15.99%。葛志勇先生在此期间持有可转债数量无变动。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情况 | 本次变动后情况 | ||||
持有数量(张) | 持有比例(%) | 变动数量(张) | 变动比例(%) | 变动方式 | 持有数量(张) | 持有比例(%) |
葛志勇 | 19,730 | 0.17 | 0 | 0 | - | 19,730 | 0.17 |
李文 | 1,122,230 | 9.84 | 1,105,600 | 9.70 | 大宗交易 | 16,630 | 0.15 |
奥创 | 482,780 | 4.23 | 479,940 | 4.21 | 大宗交易 | 2,840 | 0.02 |
奥利 | 238,170 | 2.09 | 237,120 | 2.08 | 大宗交易 | 1,050 | 0.01 |
注:1、上表中发行总量均为初始发行总量11,400,000张。
2、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