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110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67,260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546,360股,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20,900股)
? 归属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6.00万股,约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867.00万股的
0.57%。其中,首次授予50.19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867.00万股的0.5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9.63%;预留授予5.80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867.00万股的0.0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0.37%。
3、授予价格:32.3963元/股(调整后),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2.396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470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96人,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的其他人员。
5、具体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6、任职期限与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3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0%;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90%。 |
注:上述 “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本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0%;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90%;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70%。 |
若公司未实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的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B”三个等级,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评价标准 | A | B+ | B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 | 1.0 | 0.9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若激励对象连续两年考核评价结果为B,则其剩余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9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独立董事阮春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9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9)。
4、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3)。
5、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2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9、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0、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1、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2、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2021年10月8日 | 106.00元/股 | 50.195万股 | 470人 | 5.805万股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2021年11月15日 | 106.00元/股 | 3.235万股 | 46人 | 2.570万股 |
2022年8月29日 | 104.40元/股(调整后) | 2.570万股 | 50人 | 0 |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期次
归属期次 | 归属人数 | 上市流通日期 | 归属价格(调整后) | 归属数量 | 归属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况 | 归属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 460 | 2022年11月8日 | 104.40元/股 | 14.715万股 |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106元/股调整为104.40元/股。 | 34.3525万股 |
第二个归
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 | 449 | 2023年11月6日 | 70.4037元/股 | 20.7658万股 |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完毕,授予价格由72元/股调整为70.4037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34.3525万股调整为49.8111万股。 | 27.7995万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以及2023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期次
归属期次 | 归属人数 | 上市流通日期 | 归属价格(调整后) | 归属数量 | 归属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况 | 归属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第一个归
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 45 | 2022年12月7日 | 72.00元/股 | 1.3461万股 | 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毕,授予价格由104.4元/股调整为72元/股;第一次预留股份授予数量由3.2350万股调整为4.6907万股。 | 3.2023万股 |
第二个归属期 | 45 | 2024年1月9日 | 48.5543元/股 | 1.9771万股 |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70.4037元/股调整为48.5543元/股,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的数量由4.6907万股调整为6.8015万股 | 2.6539万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以及2024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期次
归属期次 | 归属人数 | 上市流通日期 | 归属价格(调整后) | 归属数量 | 归属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况 | 归属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第一个归属
期
第一个归属期 | 47 | 2022年12月7日 | 70.4037元/股 | 1.0574万股 |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完毕,授予价格由72元/股调整为70.4037元/股;第二次预留股份授予数量由2.5700万股调整为3.7265万股。 | 2.4715万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67,260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546,360股,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20,90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76名(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430名,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4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0月8日,因此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
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8月29日,因此激励对象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
2、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3、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48名激励对象中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仍在职的430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的47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仍在职的46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90%; 注:上述 “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136,610,566.01元,2023年净利润为 1,226,505,766.59元,同比2020年增长797.81%。 因此,公司层面业绩条件达标,符合归属条件。 | |||||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B”三个等级,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其余42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为“A”或“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100%。 第二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 | |||||
评价标准 | A | B+ | B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 | 1.0 | 0.9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其余4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为“A”或“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100%。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448名,其中18人离职,4人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上述人员获授的共计17,968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第二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47名,其中1人离职,3人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上述人员获授的共计1,248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因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216股。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计476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7,260股(首次授予部分430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546,360股,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4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20,900股)。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7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67,260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年10月8日;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日:2022年8月29日
2、归属人数:476人(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430人,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46人)
3、归属数量:567,260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546,360股,第二
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20,900股)
4、授予价格(调整后):32.3963元/股
5、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情况: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可归属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股)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周永秀 | 中国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14,718 | 5,887 | 40.00% |
殷哲 | 中国 | 董事、财务总监 | 14,718 | 5,887 | 40.00% |
刘世挺 | 中国 | 董事 | 14,718 | 5,887 | 40.00% |
刘汉堂 | 中国 | 副总经理 | 14,718 | 5,887 | 40.00% |
朱友为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7,359 | 2,943 | 39.99% |
季斌斌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14,718 | 5,887 | 40.00% |
刘伟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7,359 | 2,943 | 39.99% |
马红伟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7,359 | 2,943 | 39.99% |
王美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7,359 | 2,943 | 39.99% |
蒋伟光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7,359 | 2,943 | 39.99% |
蒋小龙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5,298 | 2,119 | 39.99% |
蒋烜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8,831 | 3,532 | 40.00% |
解志俊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8,831 | 3,532 | 40.00% |
唐兆吉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7,359 | 2,943 | 39.99% |
殷庆辉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14,718 | 5,887 | 40.00% |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433人) | 1,211,245 | 484,197 | 39.98% | ||
合计 | 1,366,667 | 546,360 | 39.98%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上表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相关限制性股票,共计44,153股。
(2)第二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情况: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 | 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可归属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 / | / |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46人) | 70,055 | 20,900 | 29.83% | ||
合计 | 70,055 | 20,900 | 29.83%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上表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相关限制性股票,共计1,619股。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7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30名激励对象和第二次预留授予的46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47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567,26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六、限制性股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
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书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