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霞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旨在尽快化解客户欠款问题,加快公司货款回收,降低公司坏账风险,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同时也有利于加强与客户的合作。本次投资定价系在目标公司资产评估的基础上经各方充分协商确定,同时还设置了投资补偿或回购条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债权转让与母公司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背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拟作为债权出让方,将其与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别签署的多份设备买卖协议项下的应收账款及相关从属权利和权益转让给母公司。此举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和财务管理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子公司债权转让与母公司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