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4月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目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7议案二: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8议案三: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10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工作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二、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时间:2025年4月9日(星期三)14点30分
(二)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6楼会议室1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葛志勇先生
(五)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9日至 2025年4月9日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具体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票表决办法,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董监高做出解释和说明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取得授信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将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银行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等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开具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进口/出口押汇等)。
本次申请授信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更好支持公司各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在考虑到下属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以下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总的担保额度合计为24.5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拟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简称“松瓷机电”)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股东华焱、施大雄、无锡松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松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有松瓷机电的股份提供质押反担保。
2、拟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
3、拟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旭睿科技”)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股东无锡璟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博华创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有旭睿科技的股份提供质押反担保。
4、拟为全资子公司普乐新能源(蚌埠)有限公司、奥特维(新加坡)有限公司(Autowell
(Singapore) PTE. LTD.)、奥特维(日本)有限公司(AUTOWELL日本株式会社),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简称“智能装备”)、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科芯技术”)、无锡奥特维智远装备有限公司(简称“智远装备”)、无锡立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立朵科技”)、无锡普乐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无锡普乐”)、无锡奥特维捷芯科技有限公司、奥特维(马来西亚)有限公司(AUTOWELL(MALAYSIA)SDN.BHD.)等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2 亿元。
智能装备公司股东无锡璟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有智能装备公司的股份提供质押反担保。
科芯技术股东无锡璟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璟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科芯技术的股份提供质押反担保。
立朵科技公司股东朱晔、王启人、无锡璟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立朵科技公司的股份提供质押反担保。
智远装备公司股东无锡璟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有智远装备公司的股份提供质押反担保。
无锡普乐公司股东无锡璟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有无锡普乐公司的股份提供质押反担保。
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因特”)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在考虑到唯因特目前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其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唯因特股东葛志勇、李文以其持有的唯因特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