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5月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8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0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1议案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2议案七:关于修订《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5议案八:关于修订《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参与投资创新业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21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工作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4点30分
(二)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葛志勇先生
(五)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3日公司本次年度股东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具体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股东会审议通过投票表决办法,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01、审议《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
6.02、审议《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
6.03、审议《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参与投资创新业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解释和说明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已出具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6]D-0314号》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上述内容详见附件一。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一:《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上述内容详见附件二。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和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现提出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44,451.5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5,048.55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3,418.27万元。
公司拟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之日的总股本315,330,1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226.4113万元;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将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8万(含税),自任期开始之月起按年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一定比例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相应薪酬。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七:
关于修订《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2025年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最新监管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履职的深度绑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拟结合公司实际,对现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章总则 |
|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
|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 |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 |
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公司股东会批准的具体数额进行发放,不按照本制度进行考核。
| 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公司股东会批准的具体数额进行发放,不按照本制度进行考核。 | 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七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 第二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应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二)权责利对等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三)绩效挂钩原则:年度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年度考核结果、行为规范等相结合;(四)竞争原则: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比例,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以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 |
|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
| 第四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包括:(一)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 | 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 |
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或方案;(二)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三)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
| 第五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 |
| 第六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 |
|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有关规定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信息披露。 | 第八条本制度所涉及的董事、高管的年度报酬情况,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
| 第三章薪酬构成和标准 | 第三章薪酬构成与标准 |
| 第八条不在公司担任实际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任职务相应的薪酬制度确定。 | 第九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如下:(一)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按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及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二)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实际情况领取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 |
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 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 |
| 第十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二)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三)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 第十条公司内部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一)基本薪酬:根据职务职级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 第十一条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董事)不领取薪酬。 | |
| 第四章薪酬调整 | |
|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当服务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提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高价值。具体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
(一)公司盈利状况;
(二)公司经营规模状况;
(三)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四)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
(五)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
(六)通胀水平。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董事会有权对薪酬方案做出相应调整。
| (一)公司盈利状况;(二)公司经营规模状况;(三)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四)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五)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六)通胀水平。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董事会有权对薪酬方案做出相应调整。 | |
| 第五章薪酬的发放 | 第四章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
| 第十六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 |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
| 第十九条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
第七章附则
| 第七章附则 | 第六章附则 |
|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修改时亦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本制度适用效力追溯至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八:
关于修订《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参与投资创新业务
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适配公司当前对外投资业务开展实际,同时满足创新业务人才引进需求、充分激发核心员工创业热情与担当精神,遵循“风险共担、成果共享”原则,公司依据《公司章程》《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参与投资创新业务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四章第十五条对于奥特维运营与管理的创新业务子公司,奥特维持有股份不低于创新业务子公司60%的股份,且保持控股地位。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股份加上外部投资者(合作者)持有的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0%。 | 第四章第十五条对于奥特维运营与管理的创新业务子公司,奥特维持有股份不低于创新业务子公司51%的股份,且保持控股地位。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股份加上外部投资者(合作者)持有的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 |
| 第十八条在员工持股中,单个自然人单独或累计持有单一创新业务子公司的股权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2%。单个自然人单独或累计持有单一创新业务子公司的股权的比例超过12%,需经公司董事会单独审议方可执行。 | 删除 |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一: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2025年度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始终坚守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根本原则,紧扣董事会核心职能定位,坚持规范运行、审慎决策、恪尽职守,全面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责,持续督导公司经营管理团队高效执行股东会及董事会各项决议,全力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和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9,718.3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0.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451.5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4.64%;每股收益1.41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4.75%。2025年底,公司总资产为1,337,648.08万元,比年初下降4.9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71,652.02万元,比年初下降8.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11.79元,比年初下降8.27%。
2025年度,公司各项费用均比上年度有所增长,其中公司销售费用17,505.15万元,同比增长2,704.74万元,增长比例为18.27%;管理费用36,894.61万元,同比增长2,170.05万元,增长比例为6.25%;研发费用48,501.19万元,同比增长2,821.33万元,增长比例为6.18%。公司各项费用在营收下滑的情况下,较上年均有小幅增长,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压力。
二、2025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全年有序召开19次董事会会议,所有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相关规定,确保会议合法、合规、高效。
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能力发表审慎意见,严格履行表决义务,确保董事会决策科学、审慎、合规,切实发挥董事会的决策核心作用。
(2)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包括1次年度股东会、3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予以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会表决提供了便利,切实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忠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授权,确保股东会各项决议全面、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董事会指导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其工作细则履行职责,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各自职责范围,对公司审计工作、薪酬考核、战略规划等相关事项进行专业审议和指导,形成专业意见供董事会决策参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规范,对所审议事项均无异议。
(4)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2025年度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126份。
同时,董事会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及时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加强内幕信息管控,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证券投资部在董事会秘书的带领下,扎实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效搭建公司与监管机构、股东、证券服务机构及媒体之间的沟通桥梁。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专业、耐心解答各类投资者的问题。指派专人负责上证e互动平台的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通过强化信息披露与互动交流,持续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助力公司树立规范、透明、值得信赖的资本市场形象。
(6)募集资金管理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募集资金管理监督职责,指导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审慎规划募集资金投入,确保募投项目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优化调整,针对“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项目,优化工业软件配置方案,增加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PLM)等工业软件的投入;同时考虑实际资金情况及业务规模发展,通过内部资源优化分配推进项目实施。受行业技术迭代等因素影响,为抓住行业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业务机会,调整部分关键技术研发方向,董事会审慎评估后将“科技储备资金项目”延期,确保募集资金发挥应有价值,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同时,董事会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经审慎评估后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各项募投项目的审慎推进与动态优化,为公司业务拓展、技术升级及长期竞争力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如下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聚焦核心决策、监督与治理职责,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发展实际,科学统筹各项工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完善治理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机制,持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审慎性和高效性。同时,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培训与普法教育,
强化其履职意识与能力,确保依法、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公司将持续优化与“关键少数”人员之间的双向沟通机制,及时传达资本市场最新政策导向,增强管理层对合规履职要求的理解水平,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提升信披质量,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将继续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决策与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流程,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完整,符合监管要求。
同时,公司将继续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季度业绩说明会、集体业绩说明会等多项活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创新沟通方式,主动与投资者保持良性互动,传递公司发展理念,让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核心技术竞争力
董事会将坚持把研发创新置于公司发展的核心战略位置,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合理规划研发预算,重点投向高端智能装备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研发及前沿技术探索,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完善研发激励机制,引育高端研发人才与技术骨干,搭建高效研发平台,优化研发流程,提升研发效率与创新能力,巩固公司行业技术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4)严格募集资金管理,推动募投项目落地
董事会将持续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管理监督职责,严格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在审议授权和有效控制资金使用风险的前提下,指导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提高闲置资金效益。同时,董事会将加强对募投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定期听取募投项目进展汇报,督促经营管理层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确保募投项目按规划落地见效,实现预期效益,切实保障股东利益。
(5)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提高资产安全性和周转率
董事会将持续强化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并加快推进发出商品的验收工作。针对逾期
周期较长的应收款项,公司将综合运用友好协商、专项催收及法律诉讼等多元化手段,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同时,将继续加强现金管理,实现现金储备。在保障公司经营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库存、加强应收账款催收等方式,确保储备安全的经营现金流和高效的资金使用效率。
(6)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机制董事会将持续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优化管理层薪酬与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薪酬管理制度,通过将股东回报、可持续发展等指标纳入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范畴,并建立定期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激励体系始终与公司发展阶段及战略目标相匹配,推动实现管理层与股东的长期共赢和可持续发展。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切实履行核心职责,监督和推动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经营质量,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二: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董事: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过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将202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过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26]D-031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意见是:
“我们审计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
据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6,397,183,864.63 | 9,218,468,136.08 | -30.60 | 6,318,184,062.59 |
| 利润总额 | 459,306,562.96 | 1,505,197,426.93 | -69.49 | 1,484,525,863.0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4,515,645.34 | 1,257,038,061.72 | -64.64 | 1,244,189,612.8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06,958,906.04 | 1,221,673,372.37 | -66.69 | 1,155,070,103.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888,115,724.57 | 732,789,194.54 | 21.20 | 742,127,278.61 |
量净额
| 量净额 |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3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716,520,242.97 | 4,048,817,767.83 | -8.21 | 3,675,946,373.11 |
| 总资产 | 13,376,480,774.21 | 14,068,058,466.49 | -4.92 | 15,659,347,355.61 |
注:上年同期数据因收购唯因特而做相应调整。
1、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3.9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0.60%,主要系光伏行业增速放缓、产能持续出清的影响,同时当前光伏行业正处于产能消化的关键阶段,公司部分客户经营出现亏损状况,公司产品验收周期有所延长,引致公司营业收入出现下降。
2、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滑64.64%。主要系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显著下降,导致毛利总额减少,且公司其他收益减少,对整体经营成果产生了不利影响。
三、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1 | 4.00 | -64.7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7 | 3.84 | -64.3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9 | 3.88 | -66.7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21 | 31.40 | 减少20.19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26 | 30.51 | 减少20.25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58 | 4.96 | 增加2.62个百分点 |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1、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3.76亿元,同比减少4.92%,负债总额为97.07亿元,同比减少3.11%。资产负债率为72.57%,同比增加1.99个百分点。资
产负债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4,645,222.75 | 1.08% | 551,283,625.01 | 3.92% | -73.76% |
| 应收账款 | 3,542,352,505.41 | 26.48% | 2,896,542,439.07 | 20.59% | 22.30% |
| 其他应收款 | 48,613,102.63 | 0.36% | 36,504,590.48 | 0.26% | 33.17% |
| 存货 | 4,079,004,451.73 | 30.49% | 5,357,853,924.41 | 38.09% | -23.87% |
| 在建工程 | 1,084,203,785.65 | 8.11% | 747,384,577.99 | 5.31% | 45.07% |
| 使用权资产 | 24,565,321.23 | 0.18% | 73,846,279.28 | 0.52% | -66.73%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3,662,405.85 | 1.30% | 123,591,002.15 | 0.88% | 40.51% |
| 应交税费 | 86,804,736.00 | 0.65% | 153,574,361.57 | 1.09% | -43.48% |
| 其他应付款 | 52,159,141.52 | 0.39% | 128,971,593.42 | 0.92% | -59.56% |
| 长期借款 | 760,947,175.07 | 5.69% | 584,103,860.07 | 4.15% | 30.28% |
| 租赁负债 | 5,198,095.74 | 0.04% | 28,516,168.63 | 0.20% | -81.7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7,338,092.71 | 0.35% | |||
| 库存股 | 27,471,400.00 | 0.21% | 53,177,600.00 | 0.38% | -48.34% |
| 专项储备 | 31,380,574.50 | 0.23% | 17,656,807.81 | 0.13% | 77.73% |
| 少数股东权益 | -46,841,184.98 | -0.35% | 761,478.68 | 0.01% | 不适用 |
情况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73.76%,主要系报告期末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相应减少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规模所致;应收账款: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2.30%,主要系光伏客户经营困难,客户支付货款延缓所致;其他应收款: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3.17%,主要系未收回的投标保证金和租房保证金增加;存货: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3.87%,主要系光伏行业扩产放缓,发出商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均大幅减少;在建工程: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5.07%,主要系公司新建生产厂房项目持续投入所致;使用权资产: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6.73%,主要系厂房租赁减少所致;应付职工薪酬: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0.51%,主要系2025年公司人员比2024年增加所致;应交税费: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3.48%,主要系本期收入规模下降,税费计提相应减少;其他应付款: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9.56%,主要系本期无待支付投资款项;长期借款: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0.28%,主要系公司基建项目贷款增多;租赁负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81.77%,主要系租赁负债本金逐步偿还,以及部分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所致。其他非流动负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733.81万元,系新增加带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的融资款;库存股: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8.34%,主要系公司本年执行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导致库存股减少;专项储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7.73%,主要系计提安全生产费所致。
2、2025年度公司盈利情况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97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0.60%;主要系光伏行业持续低迷,产能仍在出清过程中,公司下游客户普遍出现亏损状况,验收周期延长,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减少。2025年公司产品毛利率为32.04%,比上年同期下降0.79个
百分点。公司实现净利润4.45亿元,比去年同期下滑64.64%,主要系营业收入、毛利减少、期间费用增加和其他收益减少所致。
收入、成本、费用、收益、减值等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6,397,183,864.63 | 9,218,468,136.08 | -30.60% |
| 营业成本 | 4,347,230,372.13 | 6,192,454,174.27 | -29.80% |
| 财务费用 | 45,779,988.43 | 31,853,658.06 | 43.72% |
| 其他收益 | 67,538,381.55 | 140,730,335.74 | -52.0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032,677.64 | 12,972,624.55 | 139.22%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563,337.07 | -8,930,630.41 | 不适用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079,099.14 | -259,476.04 | 4555.19% |
|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55,441,040.38 | 1,504,177,148.04 | -69.72% |
| 营业外收入 | 7,089,054.06 | 4,509,631.13 | 57.20% |
|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59,306,562.96 | 1,505,197,426.93 | -69.49% |
| 所得税费用 | 85,954,766.74 | 226,621,023.79 | -62.07% |
|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3,351,796.22 | 1,278,576,403.14 | -70.8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4,515,645.34 | 1,257,038,061.72 | -64.64% |
|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163,849.12 | 21,538,341.42 | 不适用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1 | 4.00 | -64.7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7 | 3.84 | -64.32% |
情况说明: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0.60%,主要系光伏行业继续深度调整,导致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减少、验收周期拉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9.80%,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3.72%,主要系本期汇率波动较大,导致汇兑损失相应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比上年同期减少6.12亿元,现金净流出同比增加351%,主要系偿还短期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2.01%,主要系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退税额较去年下降较多;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39.22%,主要系债务重组产生的投资收益较去年增加;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9.72%,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减少、毛利下滑、期间费用增加以及其他收益减少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7.20%,主要系赔偿收入较上期增加较多;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9.49%,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利润大幅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2.07%,主要系利润总额大幅减少所致;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70.80%,主要系利润总额大幅减少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4.64%,主要系净利润大幅减少所致;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4.75%,主要系净利润整体大幅减少;稀释每股收益(元/股)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4.32%,主要系净利润整体大幅减少。
3、2025年度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8,115,724.57 | 732,789,194.54 | 21.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12,179.74 | -221,863,011.57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6,882,689.91 | -174,462,586.83 | 351% |
情况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55亿元,主要系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35亿元,主要系本年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资产的现金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12亿元,主要系偿还短期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多。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