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23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8.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2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 | 105,941.90 | 103,291.32 |
| 2 | 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 | 7,000.00 | 6,000.00 |
| 3 | 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 5,000.00 | 4,000.00 |
| 合计 | 117,941.90 | 113,291.32 |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调整前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募投项目之“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的实施主体为奥特维,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之“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建设覆盖光伏电池片后道工艺环节的实验线及测试设备,用于研发、验证公司光伏电池设备。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将完成太阳能电池金属化环节“高产能、高精度、高良率、低浆料耗量、低能源消耗”(即“两低三高”)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培养一批在电池金属化方面具备前瞻性的工艺及设备研发团队,在高端智能装备市场方面继续巩固领先地位,推动行业金属化进步。项目总投资为7,000.00万元,原计划于2026年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投资内容 | 投资估算 | 投入占比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 T+12 | T+24 | T+36 | 总计 | ||||
| 1 | 设备与仪器 | 2,350.00 | 1,850.00 | 700.00 | 4,900.00 | 70.00% | 4,900.00 |
| 2 | 实验室人力配置 | 320.00 | 352.00 | 388.00 | 1,060.00 | 15.14% | 555.24 |
| 3 | 调研及出差费用 | 140.00 | 200.00 | 200.00 | 540.00 | 7.71% | 282.86 |
| 4 | 耗材 | 60.00 | 68.00 | 72.00 | 200.00 | 2.86% | 104.76 |
| 5 | 其他 | 60.00 | 120.00 | 120.00 | 300.00 | 4.29% | 157.14 |
| 项目总投资 | 2,930.00 | 2,590.00 | 1,480.00 | 7,000.00 | 100.00% | 6,000.00 | |
截至2026年5月25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41.27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20.69%,上述已累计使用金额未包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款项。
(二)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该募投项目中的设备与仪器部分是前期结合当时客户需求及技术发展方向预测制定,鉴于前期制定方案时间距离现在较长,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光伏电池技术发生了较快迭代,部分前期规划研发的技术路径已被淘汰需要更新完善,且新型电池的市场需求逐步提升,其金属化工艺和材料对电池及组件的测试等要求有所增加,项目原计划使用的设备与仪器已不满足当前实验室建设所需。对应上述变化,公司计划优化该项目的设备与仪器采购明细(涵盖向子公司采购的其自制设备以及对外采购的其他设备),包括增加对电池环境可靠性、电性能、材料表征等检测的设备,调整部分工艺设备的类型、数量及金额等。此外,结合目前项目的执行情况及管理安排,公司拟减少调研及出差费用。考虑项目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计划对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增减变动调整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 项目投资总额 | 投资占比 | 项目投资总额 | 投资占比 | ||||
| 1 | 设备与仪器 | 4,900.00 | 70.00% | 5,050.00 | 72.14% | 150.00 | 5,050.00 |
| 2 | 实验室人力配置 | 1,060.00 | 15.14% | 1,060.00 | 15.14% | 0.00 | 555.24 |
| 3 | 调研及出差费用 | 540.00 | 7.71% | 390.00 | 5.57% | -150.00 | 132.86 |
| 4 | 耗材 | 200.00 | 2.86% | 200.00 | 2.86% | 0.00 | 104.76 |
| 5 | 其他 | 300.00 | 4.29% | 300.00 | 4.29% | 0.00 | 157.14 |
| 合计 | 7,000.00 | 100.00% | 7,000.00 | 100.00% | 0.00 | 6,000.00 | |
(三)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及具体情况
鉴于光伏行业技术迭代速度较快,该项目此前规划的部分设备已不适用于最新的光伏技术,需结合技术发展趋势重新评估,故目前该项目的设备购置及实验进展低于预期。公司拟在原计划基础上探索新的技术路线及实验室功能,配置更适合未来光伏技术的设施。
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当前实施进度情况,以及后续设备采购及调试、研发成果验证等事项尚需一定周期,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判断,决定将“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
室”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6年8月延长至2027年8月。
(四)募集资金目前的存放和在账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截至2026年5月25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额为4,877.67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公司确保募集资金的存放安全,同时加强内部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五)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除前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7年8月,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该募投项目的继续投入,并根据实际进度分阶段投入。
(七)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保持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推动募投项目如期完成。
(八)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以及延期主要是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出的必要调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也未实施新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对“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必要性
光伏电池技术迭代较快,市场对“降本增效”需求迫切,在设备领域主要体现为客户对光伏设备的性能、稳定性、迭代速度等方面有较高要求,目前BC、钙钛矿叠层等新型电池对设备工艺的可靠性、精度及降本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现阶段公司缺乏自主实验平台,导致部分前沿技术路线的研发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局限性,无法快速完成样机工艺测试验证等任务。上述情形不利于公司及时、准确掌握公司设备输出的工艺数据并基于数据持续快速地进行技术迭代升级,亦不利于公司保护技术秘密。鉴于此,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结合当前市场最新的技术迭代趋势,建设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以满足公司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的试验环境和检测试验需求,从而促进公司光伏电池片设备产品更快地迭代升级,并在此过程中降低技术秘密泄露风险。
此外,通过搭建该实验室,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对光伏电池下游工艺的理解及对工艺人才的培育,以提高公司对下游客户需求的响应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继续实施“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具有必要性。
(二)项目可行性公司已拥有一支经验丰富、规模较大的技术团队,截至2025年12月,公司研发人员1,260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28.14%,汇聚了机械、电气、光学、机器视觉等多学科专业人才;同时,公司的光伏设备产品已覆盖硅片、电池片、组件等多个环节,其中光伏电池片产品主要包括丝网印刷线、激光增强金属化设备、烧结钝化一体机、BC电池印胶线等,公司对光伏电池片的工艺具备较为深入的理解,为进一步研发前沿工艺产品提供了坚实支撑。因此,公司的技术人才及产业
基础,将为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的建设及应用提供良好基础。综上所述,继续实施“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具有可行性。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以及延期主要是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出的必要调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也未实施新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