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60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7296万股,发行价格为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2,350,452.1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554,441.6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5,796,010.5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7-53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956.59万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2,117.4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088.67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26,235.05 |
减:发行有关费用 | 6,655.44 |
募集资金净额 | 19,579.60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9,956.59 |
其中:2023年上半年募投项目支出 | 2,117.44 |
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465.67 |
其中:2023年上半年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92.07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0,088.67 |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额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额 | 10,088.6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6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三个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它用途。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三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 3719 0260 7410 517 | 活期 | 4.1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 4105 0175 6408 0998 8888 | 活期 | 7,723.67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阳分行 | 5207 0188 0001 1387 2 | 活期 | 2,360.86 |
合计
合计 | 10,088.67 |
三、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956.5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上半年,公司按照协定存款方式管理募集资金,取得利息收入92.29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
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由2023年6月调整至2025年6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建设研发办公大楼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8,036.00万元调整为3,696.68万元,且投资总额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调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研发人员工资合计4,339.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3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净额) | 19,579.6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用) | 2,117.4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用) | 9,956.5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止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报告期内 投入金额 | 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金冠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 除延期外,未发生其他变更 | 34,527.00 | 15,882.92 | 15,882.92 | 2,113.86 | 8,554.07 | -7,328.85 | 53.86%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延期、投资总额调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实施方式变更、投资结构变更 | 8,036.00 | 3,696.68 | 3,696.68 | 3.58 | 1,402.52 | -2,294.16 | 37.94%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42,563.00 | 19,579.60 | 19,579.60 | 2,117.44 | 9,956.59 | -9,623.01 | — | — | — | — | — | |
未达成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受近年来客观因素影响,公司无法按期执行“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既定的土建、厂房新建、设备购置等建设事项;同时,受市场情况影响,公司适度对上述两个募投项目投入节奏进行了调整;以上原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投资进度。因此,公司将“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6月调整至2025年6月,相关审议程序详见《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8,036 万元,其中3,696.68万元由募集资金投入,由于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以用于研发办公大楼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等投资,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建设研发办公大楼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同时,为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充分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设备的更新购置及研发的过程中,因此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减至 3,696.68 万元并对应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相关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入相关产品情况 | 相关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报告》之“三、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