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河南省内乡县工业园区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金冠电气股票代码:688517
信息批露义务人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南通光朴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或通讯地址: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42号406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精技电子(南通)有限公司住所或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6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名称:南通光冠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或通讯地址: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42号538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4年1月30日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1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7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备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内,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南通光朴 | 指 | 南通光朴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南通光控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精技电子 | 指 | 精技电子(南通)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光冠智合 | 指 | 南通光冠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金冠电气/公司 | 指 |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
本报告书 | 指 | 南通光朴、精技电子和光冠智合于2024年1月30日签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1.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南通光朴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南通光控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42号406 |
成立日期 | 2019年09月12日 |
经营期限 | 2019年09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
注册资本 | 20000万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光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91MA2033EK81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合伙人 | 精技电子(南通)有限公司(20%)、南通恒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南通光冠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上海光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南通江海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0%)、光控(海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4%)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5楼 |
注:南通光控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于2024年1月30日更名为南通光朴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光控浦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更名为上海光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杜晓堂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上海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
1.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精技电子(南通)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62号 |
成立日期 | 2003年07月23日 |
经营期限 | 2003-07-23 至 2053-07-22 |
注册资本 | 16739.572495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林国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91752013875G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电子专用设备、测试仪器、工模具;模具维修;从事上述相关商品的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新加坡精技有限公司(100%)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62号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林国财 | 男 | 法定代表人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1.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南通光冠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42号538室 |
成立日期 | 2019年06月21日 |
经营期限 | 2019-06-21至无固定期限 |
注册资本 | 5050万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蒋鹂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91MA1YL1EKXE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合伙人 | 蒋鹂然(1.9802%)、南通文行忠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8.0198%)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5楼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蒋鹂然 | 女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国 | 上海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通光朴和精技电子均受同一主体控制;光冠智合是南通光朴基金管理团队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
注:光冠智合为南通光朴基金管理团队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所持股份的目的是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展筹集资金、收回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同时公司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归属导致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南通光朴及其一致行动人精技电子、光冠智合合计持有金冠电气股份7,760,886股,占金冠电气总股本5.7020%。本次权益变动后,南通光朴及其一致行动人精技电子、光冠智合合计持有金冠电气股份6,830,590股,占金冠电气总股本4.9999%。
本次权益变动后,南通光朴及其一致行动人精技电子、光冠智合不再是持有金冠电气总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南通光朴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6,792,847 | 4.9907 | 5,978,657 | 4.3763 |
精技电子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35,247 | 0.6137 | 735,066 | 0.5381 |
光冠智合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32,792 | 0.0976 | 116,867 | 0.0855 |
合计 | 7,760,886 | 5.7020 | 6,830,590 | 4.9999 |
注:在减持期间公司变更了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136,109,184股变更为136,613,184股。因此,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按照136,109,184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按照136,613,184股为基数计算。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南通光朴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7月31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金冠电气股份930,296股,减少持股比例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810%。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股份变动数量(股) | 股份变动比例(%) |
集中竞价 | 2023/7/31-2024/1/30 | 12.42-15.85 | 930,296 | 0.6810 |
注:在减持期间公司变更了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136,109,184股变更为136,613,184股,当本表格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136,613,184股为基数计算。
三、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
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金冠电气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以及备查文件置于金冠电气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南通光朴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精技电子(南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盖章):南通光冠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24年1月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南省内乡县工业园区 |
股票简称 | 金冠电气 | 股票代码 | 688517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 | 南通光朴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注册地 | 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42号406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 | 精技电子(南通)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注册地 |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62号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名称 | 南通光冠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注册地 | 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42号538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7,760,886股 持股比例:5.702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830,590股 变动比例:4.9999%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4年1月30日 方式:集中竞价、因公司增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归属)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向为减少,无需披露资金来源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减持行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本页无正文,为《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南通光朴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杜晓堂
签署日期:2024年1月30日
(本页无正文,为《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精技电子(南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林国财
签署日期:2024年1月30日
(本页无正文,为《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盖章):南通光冠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蒋鹂然
签署日期: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