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赢激光: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5-05  联赢激光(68851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五月

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 ...... 7

议案二 ...... 8

议案三 ...... 9

议案四 ...... 10

议案五 ...... 11

议案六 ...... 12

议案七 ...... 13

议案八 ...... 14

议案九 ...... 15

议案十 ...... 17

议案十一 ...... 18

附件1: ...... 19

附件2: ...... 26

附件3: ...... 29

听取事项: ...... 31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及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回复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行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1日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三路4号宝捷讯工业园联赢激光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5月11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整理编制了《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二:《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1。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三:《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2。

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天健审[2023]3-202号),公司编制了《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3。

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五:《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天健审[2023]3-202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86,828,369.22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3年2月9日,公司总股本337,292,4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475,097.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16%。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不送红股。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六:《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2023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人/年(税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薪酬将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根据2023年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最终确定;其他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不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七:《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监事薪酬将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根据2023年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最终确定;其他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八:《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须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现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1年。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会计师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

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在保障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三) 实施方式:公司授权董事长韩金龙先生具体办理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手续等事宜。

(四) 资金来源: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五)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投资理财产品的目及对公司影响:

由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利率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具有明显的收益性。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投资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

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八)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的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授信及子公司授信)。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授权董事长韩金龙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

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十一:《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为确保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的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联赢软件有限公司、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及四川联赢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授权期限内任意时点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公司董事以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为目标,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现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1.整体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240.62万元,同比增长101.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94.07万元,同比增长190.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991.08万元,同比增长248.03%。主要是公司上年度新签订单大幅增加,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规模效应使利润大幅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04.20万元,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存货采购、人员薪酬、差旅支出、缴纳税费、保证金支出较上期增加所致。

2.新签订单及在手订单持续增长

报告期,在上年同期订单高基数的基础上,公司充分利用在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行业的技术优势和客户资源,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及时提供客户满意的技术方案,报告期内新签订单及在手订单均保持增长,客户占比更加均衡,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45.31亿元(含税),同比增长了32.40%,为公司后续业绩增长提供了保证。

3.应对市场需求,积极扩大产能

为满足市场需求、巩固公司市场占有率,报告期公司仍积极扩大产能。公司的产能主要由生产场地面积及员工人数两方面因素决定。生产场地方面:江苏基地三期新建厂房5.2万平方米,已于报告期下半年投入使用;惠州基地二期新建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面积3.8万平方米,已于报告期下半年投入使用;深圳基地已于2022年12月开始建设,计划新建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面积3.2万平方米;宜宾基地租赁的0.75万平方米厂房已于报告期下半年投入使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人数为5,197人,报告期内新增员工1,680人,比上年末增长了47.77%,新增员工主要是研发设计及生产调试人员,目前公司还在持续扩充技术及生产人员并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扩大产能。

4.持续研发创新,加速进口替代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研发费用193,315,541.96元,占营业收入比例6.85%。研发方向重点布局国产化替代,关键器件如合束器,QBH、CPS等器件实现自制,替代进口;电控系统采用国产CPU实现进口替代;整机产品如环形光斑激光器,QCW激光器,高功率单模激光器等实现自制,可替代进口。出射头方面引入国产振镜系统,部分替代进口,主要研发内容及成果:

激光器研发方面:

完成新一代高亮度光纤激光器(输出光纤芯径14um)、高亮度半导体激光器(输出光纤芯径300um)、大能量MOPA脉冲光纤激光器(单脉冲能量10mJ)的研发,工艺验证及样机交付。

实现多款可变环形光斑光纤激光器的批量交付,应用效果与进口竞品对比无明显差异,产品更具性价比。

完成多款风冷CW(连续)光纤激光器、风冷QCW(准连续)光纤激光器的研发,用于拓展更为丰富的应用场景

蓝光2KW-800um激光器实现产业化输出,完成了蓝光1000-400um、蓝光500W-DDL的机型开发,其中多波长复合机型的总功率提升至6KW(4KW光纤激光+2KW蓝光激光),其铜材加工能力突破4mm深度,可适用于中厚铜材的高质量加工,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

激光光学系统研发方面:

完成SFH2双焦点特殊形态激光焊接头,实现双焦点条形光斑,对于电磁钢板硅钢片、宽缝焊接、镀锌板等飞溅大易开裂的产品具有明显优势,实现焊接外观光滑,熔宽稳定。

完成硬光路模组,适配超快激光器(红外皮秒,红外飞秒,紫外及其他空间传输硬光路激光器),完成红外皮秒及飞秒硬光路模组产品的设计,主要应用于钢壳电池刻线、玻璃切割等;完成了绿光、CO2激光空间光路的搭建,满足清洗、切割、玻璃倒角等应用需求。

完成同轴定焦系统集成,将测距仪与焊接头、振镜系统的同轴集成,集成后焦距<200mm时同轴测距精度可达±0.05mm。完成焊中检测系统关键器件国产化,可实现焊接过程中熔深实时在线检测、工件高度实时在线检测。

完成振镜多轴联动飞行焊接、飞行清洗等功能,通过平台运动与振镜的配合实现大幅面的焊接,可应用在汽车零部件、锂电池、氢燃料电池,光伏等加工领域。

运动控制系统研发方面:

完成激光锡焊软件开发,主要应用于锡焊、塑料焊接领域,完成开发PID智能温控算法,实现了激光焊接过程中温度按预设温度曲线实时智能调整输出功率,保证产品焊接效果并大幅提升产品加工良率。

完成智能图形规划运动控制系统,支持快速绘制控制轨迹、矢量图形导入、控制轨迹手/自动规划、图形化展示等等,系统主要在CNC方式的焊接、切割等应用场景,大幅提高了系统的对应用场景的兼容性和调试效率。

工艺研发方面:

塑料锡焊工艺上,完成线光斑激光焊接头开发验证,实现了塑料掩膜的产品焊接;完成同轴送丝环形光斑系统及工艺的开发,取得了预期指标效果,在客户样品上进行测试结果达标。

电芯焊接工艺上,完成动力电池方壳顶盖封口焊接300mm/s高速焊接工艺研发,储备了顶盖高速侧焊生产工艺参数及流程,完成了5系+6系铝合金不同拼接结构的激光填丝焊工艺研发。

46系列圆柱电池焊接设备方面:

针对46系列圆柱电池焊接设备的市场需求,与多家行业头部客户合作,进行46系列圆柱电池焊接设备的研发,以满足高速自动化生产为目标,完成焊接站样机设计生产并取得完整焊接工艺数据,已具备产业化条件。

5.加强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

报告期公司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自主研发的生产过程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OA、CRM系统进一步完善,提高了办公效率、数据透明度和工作条理性,有助于达成精细化管理目标。同时,标准化建设工作初见成效,在非标自动化制造

中实行部分标准化,分别在设计、采购、生产环节推行标准化,包括工作台模块设计的标准化、零部件选型的标准化、生产装配流程的标准化,针对各类产品制定标准化率指标,逐步提高产品标准化程度,以降低设计及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产品交付及安装调试环节标准化作业流程及线上管理开始实施,加快了交付进度,缩短验收周期。通过标准化的建设与实施,将提高工作与管理效率,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6.设立德国子公司,加强海外市场布局

中国新能源汽车及电池企业在全球具有领先的技术优势和强大的生产能力,国内电池行业头部企业开始国际化布局,相关上市公司已有多项在欧美投资设厂计划公布,同时欧盟及美国相继推出新能源汽车全面替代燃油车的时间表,可以预期海外市场将为国内的新能源相关企业提供新的发展空间,报告期由江苏联赢在德国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开拓欧洲市场,目前已与多家欧洲电池厂及主机厂进行了技术交流。同时,在消费电子领域,与国际知名企业合作进展顺利,争取将海外市场开拓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日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认真审议并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12022年2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2年4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6项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的议案; 17.《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2年4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2年5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实施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1.《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5.《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6.《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7.《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2年7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IPO“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62022年8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2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82022年10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2022年10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02022年11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12022年12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三)董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董事会将与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全力保证年度经营计划的完成

研发方面,2023年公司仍将继续以激光焊接系统研发生产为主,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品质管理,服务好重点客户,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

势,深入进行光纤激光器、蓝光激光器、复合激光器等核心技术的研究,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有竞争力的新产品,为公司创造新的增长点,同时继续深入开展焊接工艺的研究,扩大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以技术创新来拓展市场空间,同时,将积极关注激光清洗、激光改性、激光划线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应用。

市场方面,2023年公司将在继续巩固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激光焊接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加大对消费电子行业、汽车行业的市场开拓力度,同时积极进行国际市场拓展,使公司业务发展结构更加均衡和健康,稳健推进营销渠道及售后服务体系建设,以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同时将把公司在激光器研发及自动化设计制造方面的优势延伸至半导体、光伏等高端制造领域,为公司拓展新的增长领域。管理方面,2023年公司将继续推动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优化组织架构,落实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以降低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同时,继续推行标准化建设工作,在非标自动化制造中实行部分标准化,通过标准化的建设与实施,来提高人均产值,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产能建设方面,抓住制造业高速发展的机遇,加快布局深圳基地、华东基地等募投项目建设,扩大生产及研发面积,同时加大人才储备,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扩大生产能力、提高生产效率,为公司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持续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制订符合公司实际的规章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加强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管理层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积极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同时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加强投资者关系工作,让投资者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等重要信息,切实维护好投资者权益。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2: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受股东大会的信任和委托,在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的支持和配合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一、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2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执行公司章程的内容、程序等履行了监督的职责。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12022年4月1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2年4月2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2年5月2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实施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1.《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5.《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6.《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7.《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2年7月2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IPO“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52022年8月21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2年8月2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22年10月1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2022年10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2022年11月1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3、报告期内未发现控股股东占用非经营性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状况。

4、检查公司财务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目前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较为完善,内控制度较为健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公司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5月11日

附件3: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报告如下:

(一)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82,240.62139,975.29101.64
营业成本180,792.4988,122.3510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94.079,201.21190.11
销售费用12,085.698,377.9344.26
管理费用40,023.6826,468.5951.21
研发费用19,331.5510,332.1787.10
财务费用-385.36-159.18不适用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240.62万元,同比增长101.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94.07万元,同比增长190.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991.08万元,同比增长248.03%。主要是公司上年度新签订单大幅增加,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规模效应使利润大幅增长。

(二)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合计483,020.04352,210.1137.14
非流动资产合计83,101.8249,054.8569.41
资产总计566,121.86401,264.9641.08
流动负债合计386,533.17247,092.4056.43
非流动负债合计1,555.172,251.79-30.94
负债总计388,088.35249,344.1855.64
所有者权益总计178,033.52151,920.7817.19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计566,121.86万元,同比增加41.08%;负债总计388,088.35万元,同比增加55.64%;所有者权益总计178,033.52万元,同比增加

17.19%。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项 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04.20-1,020.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4.85-5,991.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63.95-3,198.40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04.20万元,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存货采购、人员薪酬、差旅支出、缴纳税费、保证金支出较上期增加所致。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90.31187.1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80.31183.87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0.23247.83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146.25增加9.89个百分点5.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514.68增加9.83个百分点3.5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857.38减少0.53个百分点8.23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有较大幅度提升,主要是公司上年度新签订单大幅增加,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规模效应使利润大幅增长。

公司在今后的经营中将继续坚持科技创新,增强产品竞争力,加强人才储备,降低成本和费用支出,进一步提高产品验收速度,加快货款回笼,防范风险,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争取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以上报告请审议。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听取事项: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作为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赢激光”)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庆茂,男,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所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工学博士。1988年吉林工业大学金属材料系金相专业毕业,1995年吉林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硕士毕业,2000年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所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毕业,2001年至2003年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激光加工研究中心博士后。1988年7月至1992年8月,任长春高中压阀门厂助理工程师;1995年3月至2004年8月,先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讲师、教授;2009年4月至2015年1月,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9月至2016年2月,任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9月至今,任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教授;2009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院长;2018年6月至今,任联赢激光独立董事。

郑荣富,男,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10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经理;2016年11月至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18年6月至今,任联赢激光独立董事。

李向宏,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律专业,法律硕士,中级律师。1991年7月至1993年9月,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工作;1993年10月至1999年9月,任广东恺宏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999年10月至2009年3月,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2009年3月至今,任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律师;2021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张庆茂11011004
郑荣富1129004
李向宏11011004

此外,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其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我们均参加了各自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无缺席会议情况。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2

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由于防控政策,我们对公司现场考察的安排受到了一定影响,除了现场方式,本人更多地通过视频、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此外,我们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新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密切联系,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需求。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合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10,000,000元。除公司全资子公司外,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资金被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决策程序、发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施方案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发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发放标准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发布2021年度业绩快报。

(七)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确保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和执业能力进行了了解和审核,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以2021年12月31日股本29,9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90.40万元,该次现金分红已实施完毕。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违反承诺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和业

务部门的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认真审阅了公司对外披露信息内容。公司始终重视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均能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认真尽职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均按照各自的职责参加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根据《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的提案和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该部分股票于2022年9月9日正式上市流通,本次归属的股票数量为1,702,200股;于2022年12月28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该部分股票于2023年1月10日正式上市流通,本次归属的股票数量为60,000股。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五)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尚未发现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加强自身学习,勤勉尽责的工作。为客观公正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庆茂、郑荣富、李向宏

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