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赢激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赢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高精密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1号),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赢激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48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18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5,282,509.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8,905,490.4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6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6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4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于2020年6月29日分别与平安银行深圳南山智园支行、杭州银行深圳湾支行、民生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山证券于2020年9月2日分别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民生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议案,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公司已与中信证券于2022年7月1日签署保荐协议,由中信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山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山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深圳南山智园支行、杭州银行深圳湾支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万元) |
平安银行深圳南山智园支行 | 15914757500069 | 已注销 |
平安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15000103633498 | 已注销 |
杭州银行深圳湾支行 | 4403040160000311304 | 730.56 |
民生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 632018349 | 已注销 |
民生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 632235641 | 已注销 |
合计 | - | 730.56 |
注:另有6,000万元的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高精密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投入进度(%)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
1 | 高精密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7,654.94 | 28,789.22 | 104.10 | 已注销 | 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5,459.29 | 15,983.87 | 103.39 | 已注销 | 0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高精密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使用完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南山智园支行,账号:15914757500069;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西丽支行,账号:15000103633498)及“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开户行:民生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账号:632018349;开户行:民生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账号:632235641)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