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赢激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激光”或“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的保荐人,于2022年7月1日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承接原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于2024年7月18日,2024年8月8日至8月9日,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3日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了现场检查。 4、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
(3)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
(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6)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开信息查询;
(7)查询公司公告的各项承诺并核查承诺履行情况;
(8)通过公开网络检索、舆情监控等方式关注与发行人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过董事会授权期限的情形,保荐人已通过培训、督促公司补充确认等方式敦促公司整改,公司已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补充确认了超过授权期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重大风险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激光焊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下游客户对产品定制化、技术性能差异化需求增加,对公司技术储备及持续研发、差异化服务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激光焊接领域的竞争日趋加剧,激光焊接相关技术升级迭代较快,若公司无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技术水平的先进性,无法为下游客户提供更为专业的激光焊接解决方案,则存在因行业技术升级迭代导致公司技术落后,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降低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动力及储能电池、汽车制造、消费电子、五金家电、光通讯、医疗器械、传感器、继电器等制造企业,对性能及产品质量稳定性要求很高,一
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将对潜在竞争者形成技术、服务和品牌壁垒。但长期来看,随着激光器企业产业延伸以及其他大型激光切割、打标等厂商进入,激光焊接领域竞争激烈程度将逐步加剧,竞争对手可能通过降价等方式加大行业竞争,从而对激光焊接相关设备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导致公司丢失订单,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导致业绩下滑。
(三)财务风险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及坏账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70,171.73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8,659.66万元,合计178,831.3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22.81%。受行业特点、销售模式等因素影响,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较大。另一方面,公司客户集中度高的动力电池行业由于大幅扩产,资金相对紧张,未来应收账款回款时间及逾期应收账款有可能增加。若经济形势恶化或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坏账损失的风险。
(2)存货余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30,620.9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40.01%,其中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占存货账面价值比例为72.93%,占比较高,由于公司产品为定制化设备,生产周期较长,设备运达客户处后需要进行二次装配,验收周期较长,因此发出商品余额较高,一方面占用公司大量营运资金,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可能因客户需求变化或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发生订单成本增加、订单取消、客户退货的情形,可能导致存货发生减值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集中于动力电池设备领域,动力电池行业需求与宏观经济及相应行业政策的关联度较高,若出现下游行业产能饱和或产业政策支持力度明显减弱,会导致动力电池行业增速放缓或下滑,对新增设备的需求显著降低,若公司不能进一步拓展其他应用行业的业务,公司存在收入及利润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基于前述保荐人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45,618.98 | 170,042.98 | -14.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18.45 | 19,888.82 | -74.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841.55 | 17,852.87 | -78.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107.45 | 7,907.62 | 不适用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6月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2,919.26 | 301,368.34 | 0.51 |
总资产 | 687,787.25 | 697,547.12 | -1.40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60 | -7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60 | -75.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54 | -79.6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8 | 7.38 | 减少5.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6 | 6.62 | 减少5.3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78 | 6.21 | 增加1.57个百分点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618.98万元,同比减少14.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8.445万元,同比减少74.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41.55万元,同比减少78.4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合同验收减少,确认的收入减少,且验收的锂电行业合同毛利率下降所致。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107,45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增长原因为2023年下半年以票据支付供应商货款在报告期内到期付款同比增长较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技术研发优势
激光产业作为高新科技产业,先进的技术以及优秀的技术团队一直是企业竞争力的源头。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注重技术研发的投入以及研发队伍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达113,310,714.82元,占营业收入的7.78%,研发人员数量为1,787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40.40%。公司副董事长、研发负责人牛增强博士长期从事各种激光电源及控制系统的研究工作,拥有深厚的学术背景及研发经验。
公司先后与深圳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等高校及研究所建立了广泛的技术研发合作。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先后研发出激光能量控制技术、实时图像处理技术、智能产线信息化管理技术和工业云平台技术、多波长激光同轴复合焊接技术、激光焊接加工工艺技术等多项行业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先后完成交付650多套非标定制自动化激光焊接系统,满足了1,400多种部品的焊接要求。产品行业涵盖动力电池、光通讯、计算机、家用电器、太阳能、汽车配件、厨卫五金、仪器仪表、医疗器件、眼镜及航空航天等28个激光加工领域。公司一直自主研发激光焊接头等光学系统,激光焊接头的适用功率从5W覆盖到6000W量级,波长从紫外266nm覆盖到2000nm,并且成功开发了国内第一款多波长同轴复合焊接头,可以达到合成功率6000W的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在激光器、自动化控制、焊接工艺等领域研发成果颇丰,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经获得专利408项,其中发明专利46项,另外还拥有软件著作权244项。公司在激光焊接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
(2)成套设备开发优势
激光行业属于高新技术行业,公司产品涉及激光光学、电子技术、计算机软
件开发、电力电源、自动控制、机械设计及制造等多领域的集成,其中涉及到光学、材料科学、机械工程等众多学科的交叉渗透,成套激光系统的研发难度甚高。公司在长期开发设计的过程中,始终专注于激光焊接及其自动化装备领域,聚焦激光焊接系统和激光焊接工艺,积累了深厚的行业经验。从早期激光焊接半自动生产装备到全自动焊接生产线,从验证装备到量产装备,从传统工艺到新工艺,全程自主研发。可以根据客户产能需求、人员情况、生产场地条件、产品工艺需求等因素统筹设计,配置合适的激光焊接机部件、自动化部件、加工操作工作间、数字化控制软硬件、安全生产隔离及环保组件等,高效地集成为精密激光自动化成套设备。同时,公司根据市场最新趋势,客户前沿需求,客户痛点及难点,预判未来主流工艺、技术、产品等;通过对成套装备快速更新迭代,紧跟前沿工艺及技术等,确保在下游应用领域优势地位。
(3)客户与服务优势
公司作为激光焊接设备的供应商,产品具有定制化、非标准化特性,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设有本地化的专业营销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更具针对性、更及时的服务,构筑起覆盖面广泛的营销服务网络,服务内容包含前期需求沟通、中期产品需求跟进、后期售后保修及软硬件维护。长期的服务经验交叉借鉴、十余年的专注耕耘使得公司在行业客户中树立了“联赢激光焊接专家”的良好品牌形象。公司对于各种焊接材料如:钢铁、不锈钢、铜、铝、锡、金、银、塑料等均有系统的工艺数据积累,且长期的客户服务使公司对下游客户所处行业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可以快速专业地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行业解决方案。良好的合作历史也为公司积累了一批下游应用行业内的优秀客户资源。
(4)管理与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长期稳定的管理团队,各层级团队成员均拥有多年激光设备行业的从业经历,在研发、生产或销售等一个或多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其中公司董事长韩金龙先生,1991年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长期在激光、自动化设备领域公司担任工程师、管理人员,拥有丰富的激光行业从业及管理经验,深谙行业发展规律。公司副董事长牛增强先生,于1998年日本筑波大学硕士毕业,2008年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毕业,曾于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担任助理
工程师,于日本米亚基技术公司担任工程师,于深圳大学光电子学研究所担任讲师,拥有深厚的学术背景及研究能力。为保持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经营管理架构、激励政策、人才培养及晋升机制,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从而促进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提升。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等,未发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1,331.07 | 10,564.93 | 7.25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1,331.07 | 10,564.93 | 7.2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78 | 6.21 | 增加1.5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2024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25%,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公司研发费用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研发进展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产品研发为核心,已取得8项主要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波形控制实时激光能量负反馈技术”可以使得激光输出能量具有良好的稳定性,有效减少产品的不良率,该技术于2012年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深圳市科技进步奖”。公司自主研发的多波长激光同轴复合焊接技术,在国内首次采用光纤激光与半导体激光的复合焊接技术,并应用于动力电池顶盖、密封钉、极柱、软连接等环节焊接,可有效减少焊接缺陷,提高焊接效率,该技术于2018年5月荣获“2018 年度中国工业激光器创新贡献奖”。2021年公司荣获“2021激光加工行业—荣格技术创新奖”及2021“中国光电博览奖”
优秀奖。2022年6月公司荣获“维科杯OFweek2021锂电行业锂电设备技术卓越品牌”。2022年6月公司与深圳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合作的用于氢燃料汽车电池薄膜材料加工的光纤飞秒激光器的研制项目,获得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第三届科学技术奖的科技创新二等奖。2022年8月公司荣获2022氢能观察“金鼎奖”。 公司联合深圳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完成的“高光束质量、高稳定输出功率超快激光器”项目先后荣获2021年深圳市自然科学二等奖、“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二等奖等奖项。2023年6月公司凭借在动力及储能装备领域的专业度荣获“2023中国储能行业十佳智能装备制造商”称号。
2024年1-6月,公司新获授权专利40项、软件著作权25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获授权的专利为408项(其中发明专利46项)、软件著作权244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查阅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未发现公司存在新增业务。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公司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由于银行账户管理等方面原因,存在通过过渡账户结算购买结构性存款等保本理财产品款项的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规范性水平,公司2024年4月以来,已先后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作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结算的渠道。
此外,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过董事会授权期限的情形,保荐人已通过培训、督促公司补充确认等方式敦促公司整改,上市公司已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补充确认了超过授权期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一、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基于前述保荐人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未发现其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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