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47,423,797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47,423,797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2.799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2.799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包秀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147,423,592 | 99.9998 | 205 | 0.0002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197,448 | 99.9974 | 205 | 0.0026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方杰、张乐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