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金建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提请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