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9  南亚新材(688519)公司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本次会议由包秀银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未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确定为619.00万股,未超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包秀银。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9.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投票结果:同意7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关联董事包秀银先生、包秀春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包秀银签署《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投票结果:同意7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关联董事包秀银先生、包秀春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以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投票结果:同意7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关联董事包秀银先生、包秀春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