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2-08  南亚新材(688519)公司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触及要约收购。认购对象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包秀银。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6,190,000股。公司本次发行新增6,190,000股股股份已于2024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6,19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234,751,600股增加至240,941,600股,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集团”)持有公司126,048,600股股票,占总股本比例为52.32%。公司实际控制人包秀银、包秀春、周巨芬、包爱芳、包秀良、包爱兰、郑广乐、黄剑克、高海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直接持有以及通

过南亚集团合计控制公司61.85%股权,其中包秀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8,755,543股增加至14,945,5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73%增加至6.20%。

二、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