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恒邦兆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邦企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邦企成1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被动稀释至4.90%,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619万股,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619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恒邦企成1号持有公司股份11,795,308股,持股比例为
5.02%。本次发行完成后,恒邦企成1号持有的股份数量保持不变,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90%,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总股本由23,475.16万股增加至24,094.16万股。
2024年2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 发行前 | 发行后 | 变动比例(%)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恒邦企成1号 | 11,795,308 | 5.02 | 11,795,308 | 4.90 | -0.12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不会对公司的治理产生实质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