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27  南亚新材(688519)公司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9
普通股股东人数6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54,549,41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54,549,4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9.208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9.208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包秀银先生因公务出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副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54,469,19399.948075,7170.04894,5000.003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437,38498.932975,7171.00714,5000.06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张乐天、吕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