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3  芯原股份(688521)公司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7号),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聘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近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订保荐协议,聘任海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已与海通证券签订保荐协议,招商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海通证券承接。海通证券已委派陈启明先生、邬凯丞先生(简历附后)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对招商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附件:

陈启明: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现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TMT行业组总监。曾参与华虹公司科创板IPO、裕太微科创板IPO、创耀科技科创板IPO、思瑞浦科创板IPO、永冠新材主板IPO等项目。陈启明先生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邬凯丞: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现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TMT行业组执行董事,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负责或参与了华虹公司科创板IPO、灿芯股份科创板IPO、天岳先进科创板IPO、创耀科技科创板IPO、翱捷科技科创板IPO、中微公司科创板IPO、复旦张江科创板IPO、中芯国际科创板IPO、芯原股份科创板IPO、思瑞浦科创板IPO、步科股份科创板IPO以及厦门信达再融资等项目。邬凯丞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