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睿雷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22
证券代码:688522 | 证券简称:纳睿雷达 | 公告编号:临2023-034号 |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为保障本届董事会尽快开展工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召集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包晓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包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号)。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
议案》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了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夏建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委员 | 召集人 |
战略委员会 | 包晓军、熊小平、刘素玲 | 包晓军 |
审计委员会 | 夏建波、陈坚、熊小平 | 夏建波 |
提名委员会 | 陈坚、夏建波、包晓军 | 陈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夏建波、陈坚、刘素玲 | 夏建波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号)。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包晓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素玲女士、刘远曦先生、龚雪华先生、黄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龚雪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林静端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孙中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3-036号)。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