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睿雷达: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5-01  纳睿雷达(68852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22 证券简称:纳睿雷达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1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12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八: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4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5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6

议案十一: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17

议案十二: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8议案十三: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9议案十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1

议案十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2

议案十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3

议案十七: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4

议案十八: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 25

议案十九: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6

议案二十: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7

附件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8

附件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4

附件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7

附件四: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2

附件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3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核对身份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7号)。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唐路港湾1号科创园唐邑酒店1号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包晓军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0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01关于补选郭微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针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有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一。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二。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2023年度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三。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4年的经营方针策略及年度营销计划,结合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和市场情况,以历史年度的经营实绩为基础,按照合并报表口径,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302,046.37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1,033,933.45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以目前总股本154,666,800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200,02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65%,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61,866,7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6,533,520股。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号)。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八: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5日做出的《关于同意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66.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0,496.6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5,081.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415.5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68,615.56万元。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153.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5.00%。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号)。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权所需的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2.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按照其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津贴。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号)。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号)。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十一: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的相关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号)。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十二: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十三: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因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表述的要求,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表述进行调整并增加“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一般项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气象信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5号)和《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十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十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十七: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十八: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十九: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议案二十: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陈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陈亮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合规运作,在补选出新的监事就任前,陈亮先生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监事会提名郭微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项下共有1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下列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并表决:

20.01:关于补选郭微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号)。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有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登陆A股资本市场的第一年,也是对公司充满挑战的一年。受全球经济环境日趋复杂,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严峻形势下,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2023年营业收入212,492,957.53元,2022年为210,008,608.23元,同比增长1.18%;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302,046.37元,2022年为105,953,494.11元,同比下降40.25%;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120,471.95元,2022年为85,640,568.31元,同比下降27.46%。

公司净利润较去年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2023年度加大了研发投入;(2)开拓新市场导致销售费用的增加;(3)行业竞争的加剧,导致公司毛利率从2022年的80.82%下降到76.30%;(4)2023年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减少;

(5)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3年度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2023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了8次会议。公司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并参加股东大会,不断加深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相应职责。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2023年1月13日1.关于确认并报出《公司2022年1-12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2.关于审议《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2023年2月3日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2023年2月17日1.关于《聘任龚雪华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增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3.关于《指定人员回购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员工股权激励实施平台财产份额》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2023年3月28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6.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4.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2023年4月17日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2023年8月11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5.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关于提名包晓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02关于提名刘素玲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03关于提名熊小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01关于提名夏建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02关于提名陈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授权董事长包晓军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办理招投标项目相关文件及事项》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2023年8月28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3年10月27日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7项议案。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方面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确保全体股东充分行使合法权利。董事会均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4月20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8月28日1.关于《调整监事会组成结构》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关于提名包晓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2关于提名刘素玲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3关于提名熊小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1关于提名夏建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2关于提名陈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关于提名陈亮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所需决策事项提供建议和咨询。2023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其中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及时获悉公司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募集资金使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实用性。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各项工作,如召开业绩说明会;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专业、耐心解答各类投资者的问题;指派专人负责上证E互动的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等,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股东、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努力,勤勉尽责,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和整体竞争力,积极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经营计划,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2、健全公司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司运作体系,优化提升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履职能力提升、法律法规宣贯等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该等人员的合法合规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从而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4、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特此报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有效检查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规范性运作。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运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6次会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月13日1.关于确认并报出《公司2022年1-12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2.关于审议《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28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4月17日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8月11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
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5.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 6.关于《关于调整监事会组成结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审核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订工作,并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任务、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6、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

三、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勤勉尽责的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报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3年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7-529号】。现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12,492,957.53210,008,608.231.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302,046.37105,953,494.11-40.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120,471.9585,640,568.31-27.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07,381.2134,413,589.14不适用
项目本期期末上期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191,475,417.12546,677,131.23300.87%
总资产2,353,566,465.00678,406,973.60246.9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91-52.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30.91-52.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20.74-43.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221.52减少18.2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617.39减少14.13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6.9120.13增加6.78个百分点

三、2023年度经营成果、资产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12,492,957.53210,008,608.231.18%
营业成本50,368,316.4140,280,889.8425.04%
税金及附加1,044,189.461,186,308.77-11.98%
销售费用28,095,187.5115,372,371.3082.76%
管理费用29,038,216.6315,478,963.5487.60%
研发费用57,184,826.4542,275,325.6735.27%
财务费用-36,313,940.74-3,483,068.17不适用
其他收益10,177,118.0329,870,849.41-65.93%
信用减值损失24,015,321.199,900,075.36142.58%
资产减值损失3,440,913.781,671,560.37105.85%
营业外收入15,812.3129,277.69-45.99%
营业外支出370,660.1310,000.003606.60%
所得税费用2,242,189.2511,262,814.54-80.09%
净利润63,302,046.37105,953,494.11-40.25%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49.3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18%;公司的营业利润为6,589.91万元,较上年度下降43.77%;利润总额为6,554.42万元,较上年度下降44.0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30.20万元,较上年度下降40.25%。公司2023年度业绩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长、新市场开拓导致销售费用上升、公司毛利率略微下滑、其他收益(政府补助)减少、应收款项回款稍缓从而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二)资产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货币资金1,734,877,189.54224,920,526.71671.33%
应收账款250,199,694.45156,151,392.1060.23%
预付款项9,523,226.853,164,211.91200.97%
其他应收款1,385,364.53807,887.1971.48%
存货124,531,104.1599,609,237.1325.02%
合同资产45,620,344.9062,371,212.18-26.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5,444,122.18
其他流动资产7,657,601.545,915,094.3729.46%
流动资产合计2,179,238,648.14552,939,561.59294.12%
固定资产69,051,610.8847,573,185.3545.15%
在建工程28,477,856.1110,706,204.10165.99%
使用权资产7,575,458.716,082,627.4124.54%
无形资产52,383,682.4152,530,397.63-0.28%
长期待摊费用2,732,417.052,544,386.507.39%
其他非流动资产14,106,791.706,030,611.02133.92%
非流动资产合计174,327,816.86125,467,412.0138.94%
资产总计2,353,566,465.00678,406,973.60246.9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流动资产为217,923.86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294.12%,非流动资产为17,432.7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8.94%,总资产为235,356.6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46.93%。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如下:

1.货币资金: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主要系收入增加带来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同时受财政资金支付安排的影响,客户的回款速度有所减缓所致;

3.预付款项: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采购款和宣传费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主要系本期厂房押金及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5.固定资产: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采购固定资产所致;

6.在建工程: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本期预付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三)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短期借款60,048,583.3360,062,333.35-0.02%
应付账款42,995,847.0818,523,328.32132.12%
合同负债8,444,039.274,813,349.4975.43%
应付职工薪酬10,268,720.532,741,183.97274.61%
应交税费611,289.9222,354,201.98-97.27%
其他应付款137,784.9057,195.60140.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00,639.371,337,829.86131.77%
其他流动负债15,894,531.65不适用
流动负债合计141,501,436.05109,889,422.5728.77%
租赁负债5,247,749.095,169,122.491.52%
预计负债1,018,198.962,031,973.27-49.89%
递延收益3,268,521.266,025,923.28-45.76%
递延所得税负债10,364,591.778,613,400.7620.33%
其他非流动负债690,550.75不适用
非流动负债合计20,589,611.8321,840,419.80-5.73%
负债总计162,091,047.88131,729,842.3723.0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16,209.10万元,比2022年末增长

23.05%,其中流动负债为14,150.14万元,比2022年末增长28.77%;非流动负债为2,058.96万元,比2022年末减少5.73%。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如下:

1.应付账款:主要系募投项目建设及扩大生产备货所致;

2.合同负债:主要系分期摊销确认的服务项目预收款项余额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本期年终奖金增长、人员及人均薪酬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主要系应交税金二级科目重分类及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5.其他应付款:主要系年末预提员工报销增加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7.预计负债:主要系预计负债-合同履约成本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负债所致;

8.递延收益:主要系政府补助结转其他收益减少所致。

(四)2023年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07,381.2134,413,589.14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525,658.83-23,946,961.79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9,913,687.5655,954,189.482705.71%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备料和员工人数及人均薪酬增长带来的人力支出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增加设备购置和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本期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所致。

附件四: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以下关于2024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盈利情况,由于影响公司经营效益的各种因素在不断变化,年终决算结果可能与本财务预算中指标存在差异。

一、预算编制基础

2024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未来经营情况的展望,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二、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5、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计2024年度财务预算

2024年,根据公司战略目标、生产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公司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将紧抓机遇,拓展市场,加强管理和成本控制,争取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有所增长。

四、特别提示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盈利情况,更不代表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预算数据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本议案中重要假设前提的实现、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诸多因素。

基于前述不确定因素,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附件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夏建波

2023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行使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信息,认真、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2023年8月,公司举行董事会换届,本人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夏建波,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分别自2004年、2012年、2017年开始任珠海中信华安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原阳县华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正汉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珠海正和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13年9月至2020年9月,任原阳县中安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广东腾晖信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珠海太川云社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3年8月28日至今,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按照规定出席了2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夏建波220001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出席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工作。2023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进一步细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度,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后续将结合有关事项进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审议程序。

(三)独立董事职权行使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法规、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准则等系列文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年度内先后参加上交所独立董事履职后续培训、广东证监局联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线上培训课程”、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3年度董监高培训班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培训暨新公司法专题培训”等多次培训和学习,切实提高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七)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16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在研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捐赠、政府补助、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与询问,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同时,我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询问公司相关信息,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的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我的工作,主动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我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充分尊重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023年3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第二章第三条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

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2023年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公司已经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推进内部控制的实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风险能够得到合理控制,不存在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报告期内的审计工作情况和资质情况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满足公司审计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聘任的财务总监人员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公司完成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并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各种方式查阅了解、分析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并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在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为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发挥应有的作用。

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秉承忠实审慎、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同时,我充分利用本人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夏建波

2024年5月10日

2、陈坚

2023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行使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信息,认真、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8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继续连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陈坚,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商法和国际私法硕士。2002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5年1月至2022年7月任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任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2024年2月任复兴亚洲丝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德恒永恒(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12月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按照规定出席了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陈坚88400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工作。2023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制定及审核,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与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进一步细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度,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后续将结合有关事项进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审议程序。

(三)独立董事职权行使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法规、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准则等系列文件,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年度内先后参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培训“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之募集资金管理、股份减持专题介绍”、上交所独立董事履职后续培训、广东证监局联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线上课程培训”、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3年度董监高培训班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等多次培训和学习,切实提高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七)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15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资金占用与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与询问,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同时,我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询问公司相关信息,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的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我的工作,主动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我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充分尊重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023年3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第二章第三条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

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2023年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公司已经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推进内部控制的实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风险能够得到合理控制,不存在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报告期内的审计工作情况和资质情况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满足公司审计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聘任的财务总监人选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公司完成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我参与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十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2022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并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各种方式查阅了解、分析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并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在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为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发挥应有的作用。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秉承忠实审慎、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同时,我充分利用本人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坚2024年5月10日

3、曹春方

2023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行使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信息,认真、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8月28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曹春方,男,公司独立董事,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年6月博士毕业于南开大学商学院;2012年9月至2017年10月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2017年11月起进入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任教;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12月至2023年10月任顺科智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广州华银健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8日至2023年8月28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我按照规定出席了6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曹春方66600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出席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出席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工作。2023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出席了1次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制定及审核,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与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进一步细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度,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职权行使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要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3.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及时、公平地获得相关信息。

(六)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的沟通,认真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并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我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询问公

司相关信息,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的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我的工作,主动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我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充分尊重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023年3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第二章第三条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2023年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公司已经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推进内部控制的实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风险能够得到合理控制,不存在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报告期内的审计工作情况和资质情况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满足公司审计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公司完成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我参与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十一)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2022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并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各种方式查阅了解、分析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并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在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为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发挥应有的作用。

本人自2020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委员会职务。在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

谢并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春方2024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