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环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3 证券简称:航天环宇 公告编号:2023-007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8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3,636,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70,531,011.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3,105,788.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7026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3年6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军民两用通信、测控与测试装备产业化项目 | 60,000.00 | 50,000.00 |
合计 | 60,000.00 | 50,000.0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3,105,788.39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23,105,788.39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0%。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