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维存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鉴证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0  佰维存储(688525)公司公告

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7页

三、附件……………………………………………………………第8—11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8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9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0—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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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362号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维存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佰维存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佰维存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佰维存储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佰维存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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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佰维存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佰维存储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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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3.291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共计募集资金60,203.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97.2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5,205.7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9.7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66.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15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注]2023年3月31日余额备注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44030401600003892356,000.006,006.26验资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10870000000346679100.00100.05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749776455267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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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注]2023年3月31日余额备注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92001880007863454,000.004,002.53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4030401600003892197,000.007,003.60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890986603,000.003,001.54募集资金专户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44300109000000000109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39180188000100354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382201001001692535,105.792,070.39募集资金专户
惠州佰维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1087000000034664615,000.0015,008.10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77707645709015,000.0010,763.10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55,205.7947,955.57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939.77万元,系未扣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30,650.26万元,相比承诺投资总额尚有21,615.76万元未投入使用,主要系惠州佰维先进封测及存储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先进存储器研发中心项目处于投资建设期,尚未完成建设,补充流动资金未完成支付,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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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承诺收益,不适用。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52,266.0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30,650.26
利息收入净额C253.9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30,650.26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53.93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21,669.6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47,955.57
差异[注]G=E-F-26,285.88

[注]差异系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未支付的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25,956.49万元(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用329.39万元,合计26,285.88万元。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占比为91.75%,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前次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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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以自有资金置换的金额未完成支付,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完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逐步投入。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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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2,266.0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0,650.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21年:02022年:02023年第1季度:30,650.26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惠州佰维先进封测及存储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惠州佰维先进封测及存储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30,000.0030,000.0028,825.8830,000.0030,000.0028,825.88-1,174.122023年9月30日
2先进存储器研发中心项目先进存储器研发中心项目20,000.006,586.211,397.4920,000.006,586.211,397.49-5,188.722025年3月31日
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15,679.81426.8930,000.0015,679.81426.89-15,252.92不适用
合计80,000.0052,266.0230,650.2680,000.0052,266.0230,650.26-21,615.76

第8页共11页仅为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9页共11页

仅为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10页共11页

仅为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陈孛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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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