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前生物: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科前生物(688526)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88526 公司简称:科前生物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科缘生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科前生物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科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诸乐田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武汉科宠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资产安全、会计系统、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研究与开发、生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投资、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控制、法律风险、工程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控制。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等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2%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2%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3%营业收入的3%>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舞弊行为。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对已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差错更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者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或超过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除了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产损失金额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的0.5%>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2%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2%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重要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对经营活动造成重要影响。 (3)公司非财务报告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未能得到及时的整改。 (4)重要经营活动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重要缺陷(1)经营活动轻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受到轻微处罚。 (2)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 (3)非财务报告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未能得到及时的整改。
一般缺陷除了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及时进行了整改,对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体系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焕春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