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前生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14  科前生物(688526)公司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前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科前生物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9号),同意科前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000,000股,并于2020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65,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85,251,76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748,234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4,251,766股限售股已于2021年3月22日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含战略配售)共计35,645,093股已于2021年9月22日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共计4,200,000股已于2022年9月22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8名,分别为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农资产公司”)、陈焕春、金梅林、吴斌、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叶长发。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共计341,154,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18%,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9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为: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数量由465,000,000股变更为465,133,200股。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数量由465,133,200股变更为466,207,976股。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39,96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数量由466,207,976股变更为466,168,016股。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时,本次上市流通的相关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简要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焕春、金梅林、何启盖、吴斌、方六荣、吴美洲和叶长发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4)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2、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实际控制人陈焕春、金梅林、何启盖、吴斌和方六荣承诺:

(1)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

(2)本人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首发前股份;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且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3、公司股东华农资产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4)若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为本单位真实意愿表达,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焕春、金梅林、何启盖、吴斌、方六荣、吴美洲和叶长发承诺:

(1)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农资产公司承诺:

(1)本单位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单位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单位在限售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遇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3)本单位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若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该等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41,154,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18%。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股)
1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78,004,31016.73%78,004,3100
2陈焕春70,860,47015.20%70,860,4700
3金梅林36,677,8277.87%36,677,8270
4吴斌33,173,3337.12%33,173,3330
5何启盖33,173,3337.12%33,173,3330
6方六荣33,173,3337.12%33,173,3330
7吴美洲28,586,1606.13%28,586,1600
8叶长发27,506,1415.90%27,506,1410
合计341,154,90773.18%341,154,907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341,154,90736
合计341,154,907-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科前生物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科前生物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股东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科前生物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科前生物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联儡 康自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