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物联: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秦川物联(68852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25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
普通股股东人数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12,739,04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12,739,0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7.1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7.1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泽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婷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2,739,040100.0000.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2,739,040100.0000.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2,739,040100.0000.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2,739,040100.0000.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2,739,040100.0000.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2,739,040100.0000.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2,739,040100.000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1,573,759100.0000.0000.00
2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1,573,759100.0000.0000.00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1,573,759100.0000.0000.00
4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1,573,759100.0000.0000.00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1,573,759100.0000.0000.00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1,573,759100.0000.0000.00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1,573,759100.000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霄、阮婧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