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物联: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结案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783,110.75元
一、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河北华燃长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燃长通”)
被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12月2日,公司收到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华燃长通的《起诉状》及传票等相关材料,华燃长通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公司列为被告,提起诉讼。
2022年3月18日,公司收到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华燃长通的《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及传票等相关材料,华燃长通起诉公司承担的违约金、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由5,210,000.00元变更为10,72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023年6月29日,案件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合计金额人
民币4,071,575.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023年11月10日,案件二审判决,二审判决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合计金额人民币1,763,538.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的结案通知书。公司与华燃长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已执行完毕,执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1,783,110.75元(包含案件本金、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费用)。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可能影响
本次执行结案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公司已经对该案件所有费用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准。本次执行结案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