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物联: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目 录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7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三、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至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7日
至2023年12月2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介绍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计票、监票
(九)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并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结束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