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物联: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07,776,04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07,776,04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4.1524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4.152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泽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婷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
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107,776,04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阮婧怡、余东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