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智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4-17  豪森智能(688529)公司公告

海通证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豪森智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9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400,000股。公司本次新增股份38,400,000股已于2023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28,000,000股变更为166,4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份,限售期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13名,对应的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545%,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4月2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66,400,000股增加至167,287,309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67,287,309股,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9545%。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对象均承诺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8,400,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4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45,1824.80928,045,1820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893,0384.71837,893,0380
3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6,915,6294.13406,915,6290
4吉林省盛鑫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3,457,8142.06703,457,8140
5重庆沐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76,4401.12171,876,4400
6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844,1671.10241,844,1670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1,613,6460.96461,613,6460
8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383,1250.82681,383,1250
9杭州钱江新城金融投资有限公司1,383,1250.82681,383,1250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83,1250.82681,383,1250
11林金涛1,290,9170.77171,290,9170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1,290,9170.77171,290,9170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22,8750.013722,8750
合计38,400,00022.954538,400,0000

注:上述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向特定对象发行38,400,0006
合计38,400,0006

五、海通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豪森智能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海通证券对豪森智能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曲洪东申晓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