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聂莹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莹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业务向智能制造领域进一步拓展,有利于丰富公司的经营范围、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
暨开展新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