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智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4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
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88,644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881,008股,预留授予部分7,63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88,64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19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2)。2022年5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三)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1 | 胡绍凯 | 中国 | 副总经理 | 3.4091 | 0.8182 | 24.00% |
2 | 杨宁 | 中国 | 副总经理 | 3.4091 | 0.8182 | 24.00% |
3 | 王宇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2.0455 | 0.6137 | 30.00% |
4 | 任俊波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2.0455 | 0.6137 | 30.00% |
5 | 刘云飞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2.0455 | 0.4909 | 24.00% |
6 | 于洪增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2.0455 | 0.6137 | 30.00% |
7 | 王璇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2.0455 | 0.6137 | 30.00% |
8 | 冷阳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3.4091 | 0.8182 | 24.00% |
小计 | 20.4548 | 5.4003 | 26.40% |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270人) | 302.9963 | 82.7005 | 27.29% |
合计 | 323.4511 | 88.1008 | 27.24%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4名激励对象全额放弃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864万股由公司作废。公司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人数由278人调整为274人,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88.1008万股。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情况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 / | / | / |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2人) | 1.5272 | 0.7636 | 50.00% | |||
合计 | 1.5272 | 0.7636 | 50.00%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75人(其中1名激励对象同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部分激励对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3月19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88.8644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转让本公司股票还须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等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股本总数 | 167,287,309 | +888,644 | 168,175,953 |
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3月6日出具了《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210C000051号),对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25年3月3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275名股权激励对象实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888,644.00元,溢交的10,092,331.47元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81,902.78元,公司2024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68,175,953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88,644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53%,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