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智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5-05-07  豪森智能(688529)公司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豪森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申晓斌、王奔被保荐公司代码:688529

重大事项提示

2024年,公司实现收入180,866.74万元,同比下降9.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91.9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01.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738.8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

233.55 %。公司收入下降主要因公司部分海外项目验收周期较长以及国内部分项目下游厂商验收周期延长等因素所致;在收入有所下降的同时,受到汽车市场竞争加剧、项目实施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销售毛利率下降,此外公司因优化人员结构等导致期间费用有所增加,因此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大幅下滑。整体来看,公司所处的新能源汽车行业未发生实质性的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业绩波动情况予以关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9号)批复,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84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1.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28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688.63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3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4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7、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项 目工作内容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8、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实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10、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1、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项 目工作内容

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

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1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赵玉亮离职,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2024年3月26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除该事项外,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其他事项。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 (三)上交所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5、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9日、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1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17、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2024年度,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工作内容

2024年3月26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2024年4月17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4年4月26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2024年4月26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4年11月20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4年11月20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4年12月20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年3月26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17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6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6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年11月20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年11月20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年12月20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18、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国泰海通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且亏损的风险

1、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866.74万元,同比下降9.8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791.98万元,同比下降201.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38.87万元,同比下降233.55 %。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且亏损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和所处行业的风险

受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个别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全球贸易摩擦升级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发展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若国际贸易政策、关税、附加税、出口限制或其他贸易壁垒等情况持续恶化,可能对公司海外订单的项目实施及海外市场的拓展造成不利影响,如在后续相关国家进口清关中时需承担更高的关税代价等。公司执行中的海外订单,部分根据合同约定由客户负责清关或通过欧洲子公司完成或已通过合同锁定最高关税成本,但仍有部分订单需公司承担关税,现阶段国际贸易形势下,可能对公司未来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材料采购中自相关国家采购比例有限,影响较小,但是由于关税等贸易政策后续变化的不确定性较高,公司未来部分海外潜在订单获取风险及获取难度可能加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受海外项目国际运输物流时间长、跨国现场实施交付周期长,国内下游车厂及零部件供应商产能利用率普遍较低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部分项目验收周期延长,项目实施成本增加;同时由于公司2023年起新签订单及在手订单增长较快,为匹配订单规模,近年来公司员工人数增长较快。同时,近年来公司海外订单规模及比例快速增长,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诸如地缘政治风险、税收政策变化风险、汇率变动风险、签证用工规定风险、收款风险等不利因素影响。未来,若

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上述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可能面临持续下滑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更新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科技创新型行业,技术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专利授权共计170项。由于下游行业产品迭代较快,客户需求不断变化。未来,如果公司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不能及时匹配客户的需求,公司将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

2、技术人才流失与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企业,技术人才对公司的产品创新、持续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442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18.07%。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各厂商对于技术人才的争夺也将不断加剧,公司将面临技术人才流失与技术泄密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1、在手订单延期交付风险

公司生产的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装备均为非标设备,采用订单生产模式,根据销售合同订单安排生产,一般分为规划、研发设计、加工制造和采购、厂内装配调试集成、预验收、客户现场恢复及装配调试集成、终验收、售后服务等阶段,整体过程较长。

在项目交付过程中,客户的需求变更、计划调整、公司人员及场地等生产要素匹配、运输周期、场外实施及交付进度等均会对公司订单交付节奏产生影响。如发生项目延期,可能出现当期收入结转减少、成本费用增加、存货减值的风险。

为匹配在手订单规模,公司已加快大连四期及常州基地建设,并重视社会招聘、校园招聘、内部人才培养等,不断提高公司产能,并重视项目全周期管理,控制项目交付风险。

2、重大项目波动、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商业模式为在厂内装配集成调试通过预验收后发货至客户现场,在项目通过终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具体依据是终验收报告等表明项目通过终验收的外部凭证资料。在上述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和项目执行周期下,公司各年新签合同订单及其季节分布具有一定的随机性,无明显规律特征,且由于本轮海外客户及合资客户进行的是新能源领域的追赶式投资,单个项目金额较大,重大项目的交付节奏对后续经营业绩的季节性影响较大,重大项目毛利率对当期公司毛利率水平影响较大,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绩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

3、海外项目实施风险及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新签500万元以上订单占比超过50%。海外项目交付地的关税风险、地缘政治风险、税收政策变化风险、汇率变动风险、签证用工规定风险、收款风险等因素将对公司海外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业绩。

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增加,主要以欧元、美元、英镑、印度卢比等外币定价并结算,如果未来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有可能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毛利率、净利率下降风险

受海外项目国际运输物流时间长、跨国现场实施交付周期长,国内下游车厂及零部件供应商产能利用率普遍较低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部分项目验收周期延长,项目实施成本增加;同时由于公司2023年起新签订单及在手订单增长较快,为匹配订单规模,近年来公司员工人数增长较快,计入本期的人工成本支出大幅增加,各产品毛利下行;由于前期公司新增订单及在手订单增长较快,为匹配订单规模,公司扩充厂房陆续交付使用,新增折旧摊销,费用率出现明显上行,存在净利率下降风险。

2、资金短缺风险、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259.55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原因系由于行业惯例,客户主要以签订

合同、预验收、终验收和质保期结束分期付款,常见为3-3-3-1及0-9-1模式,但是生产物料的投入大部分集中在预验收前完成,资金投入前置。

前期公司新增订单持续维持高速增长,普遍高于项目回款金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持续为负或者较低的风险。

3、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余额增长,可能无法收回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收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增长较多,并存在客户回款逾期的情况。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型汽车厂商和汽车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客户的回款情况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既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也受到客户所生产产品在市场的销售对其现金流量的影响,同时也与客户的自身效率相关,因此客户的回款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采取多项举措,长期监控应收账款催款工作,不断加强应收款项管理,重点控制项目回款风险。

(五)行业风险

1、汽车行业周期的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为整车厂及零部件供应商,若汽车产销量下降,客户开工率降低,产品及技术稳定,新产线资本开支降低,公司订单将会减少。由于2021年开始国内车企及零部件供应商投资热情高涨,整体产能投放集中,国内市场投资热情降低,国内订单减少。2024年初,国内主流车企出现汽车降价潮流,部分新兴车企及零部件供应商出现裁员、停工停产等情况,汽车行业将会面临新一轮洗牌,如投资热情维持低位,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柯马、库卡、蒂森克虏伯、格劳博等国际知名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及天永智能、先惠技术、巨一科技、思客琦、跃科、铭纳阳等国内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相关竞争对手除原有汽车行业,还包括从原3C行业设备供应商转型的竞争对手,自2021年开始以锂电池模组PACK及物流智能生产线为主的产品出现明显的竞争加剧,订单毛利空间下滑,已开始导致一批设备供应商亏损甚至出清。同时,公司已经在欧洲、北美洲、东南亚等地区持续获得新增订单,与国际装备制造企业直接竞争,若竞争加剧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智能装备制造业的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汽车制造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其增长速度,目前公司下游行业客户集中在汽车行业,公司的经营业务与下游行业及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下游行业的发展环境,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国际贸易形势不断恶化风险

受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个别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全球贸易摩擦升级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发展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若国际贸易政策、关税、附加税、出口限制或其他贸易壁垒等情况持续恶化,可能对公司海外订单的项目实施及海外市场的拓展造成不利影响,如在后续相关国家进口清关中时需承担更高的关税代价等。公司执行中的海外订单,部分根据合同约定由客户负责清关或通过欧洲子公司完成或已通过合同锁定最高关税成本,但仍有部分订单需公司承担关税,现阶段国际贸易形势下,可能对公司未来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材料采购中自相关国家采购比例有限,影响较小,但是由于关税等贸易政策后续变化的不确定性较高,公司未来部分海外潜在订单获取风险及获取难度可能加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808,667,429.642,006,184,243.15-9.85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807,335,867.062,005,039,321.63-9.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919,841.9586,655,979.36-201.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388,716.2880,409,170.23-233.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2,595,460.72-584,720,057.84不适用
2024年末2023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17,438,733.032,125,016,385.37-5.06
总资产6,487,839,783.155,595,448,033.0415.95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30.63-184.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30.63-184.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40.58-210.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45.96减少10.2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85.53减少10.7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827.63增加0.19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201.46 %、233.55 %、184.13 %、184.13 %、

210.34 %,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10.20、10.7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如下:

1、营收规模、销售毛利率下滑:受海外项目国际运输物流时间长、跨国现场实施交付周期长,国内下游车厂及零部件供应商产能利用率普遍较低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部分项目验收周期延长,2024年度营业收入规模略有下滑。受汽车市场竞争加剧、项目验收周期延长等因素综合影响,项目实施成本增加,销售毛利率下滑。

2、管理费用率较高:为适用海内外订单的结构性变化和实施成本优化措施,公司本年度持续优化人员结构配置、调整组织架构,导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管理费用率较高。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研发驱动与技术优势

公司始终以“技术驱动企业健康发展,以技术拓市场,用技术提利润”为发展理念,每年持续稳定进行资源投入和管理改进。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支出14,149.32万元,期末拥有研发人员442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70件,授权软件著作权208件。其中报告期内,新增获得授权专利44件,授权软件著作权26件。

公司智能研究院搭建了完整的工业智能制造产业创新体系,通过综合机械设计、电气控制、数学、力学、光学、材料学、电子、计算机等诸多领域的数智化基础创新平台,形成了智能制造技术、工业自动化技术、精密检测技术、信息与通信技术、数字化技术等五大核心支撑技术以及电池生产技术、电机组立技术、电机绝缘技术、性能测试技术、总成装配技术、总成测试技术、智能物流仓储技术、智慧系统技术等八大核心应用技术,在核心技术及专精应用技术方向均具备自主研发能力。

公司智能研究院始终根据行业未来发展方向以及前沿需求进行储备研发,围绕人工智能、虚拟调试、机器视觉、具身智能设备等重点应用方向进行专项重点布局,围绕轴向电机、固态电池、等下一代产品开展研发工作。正是因为公司的前沿布局,公司在过去的20多年中,帮助我们的下游客户实现了诸多首台套设备,也帮助我们的上游供应商实现了很多新产品的首次应用与持续优化,获得客户长期信任,获取新产品及新技术首批订单,实现包括46系列大圆柱电池、10层扁线电机定子生产、800V高压油冷电机定子生产、X-pin电机定子生产线的首条业绩突破,持续引领行业技术发展。

2、客户结构与品牌优势

公司下游主要客户为汽车整车厂及零部件供应商,公司在客户结构上具备两大突出特点,即整车厂客户比例高、国际客户占比大。公司客户涵盖汽车行业大多数的主流汽车主机厂及知名汽车动力部件供应商,以欧系客户为代表的包含奔驰、宝马、大众、麦格纳、沃尔沃、采埃孚等,以美系客户为代表的包含通用、

福特、康明斯、卡特彼勒等,以及国内自主品牌为代表的包含理想汽车、长城汽车、吉利汽车、长安汽车、一汽集团、潍柴动力、小鹏汽车等。公司与客户均为长期合作,在核心客户中已打造了良好的口碑,建立了可拓展至全球的品牌及市场影响力。公司与多家欧美系及国内一线汽车主机厂保持长期合作,形成较为稳健的伙伴关系,已累计60余次美系客户项目交付经验,40余次欧系客户项目交付经验,全面掌握欧美国际技术标准及产品工艺要求;结合公司的管理体系与产品技术,公司建立14大项内部标准,包含产品技术标准、设计技术标准、制造技术标准、检验技术标准、能源技术标准、安全技术标准、信息技术标准、技术基础标准等。公司目前建立的内部标准可满足大多数欧美合资、独资汽车主机厂的要求,这也为公司在获取下游高端客户订单,尤其是海外订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3、全球整合与跨区统筹优势

公司一直致力于国际化发展,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全球客户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最优质、敏捷的服务,将公司打造成为国际一流企业。通过多年的布局与发展,目前已在美国、匈牙利、印度、德国成立海外子公司,并建设形成销售、生产、服务、研发高效协同的管理体系。全球供应商资源平台、全球化采购平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集团统筹下,各海外子公司充分发挥本土销售、本土交付、本土服务优势,集团进行资源调度与分配,协同各地区最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提升整体效率。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包括沃尔沃、采埃孚、Stellantis、比亚迪等交付地点在海外的订单,充分证明公司所积累的优势可以拓展至全球市场。

4、标准化、平台化优势

公司产品主要为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装备,属于非标定制化产品,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提高标准化程度,进行平台化管理。豪森软件在集团需求基础上形成HS智能化设计系统,将大数据、人工智能、数据孪生、边缘计算等新技术与集团所积累的20余年汽车行业及非标装备制造行业相结合形成工业数字化软件,通过智能算法与先进设计工具实现设计过程自动化,以海量数据提高设计针对性和实用性,以智能系统辅助设计师完成繁琐计算分析和优化工作,通过模块化和定制

相结合,灵活调整产品功能配置,大幅提高设计标准化与生产模块化程度,不断加强标准化率,缩短设计周期,改善设计质量,提高成本竞争力。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70件,授权软件著作权208件。其中,报告期内新增获得授权专利44件,授权软件著作权26件。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18116131
实用新型专利3030165136
外观设计专利0343
软件著作权2226209208
其他0000
合计7070439378

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141,493,184.78153,045,096.06-7.55
资本化研发投入00不适用
研发投入合计141,493,184.78153,045,096.06-7.5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7.827.63增加0.19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00不适用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2024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投入首发募集资金项目金额4,558.60万元,其中新能源汽车用智能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2,644.15万元,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专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914.45万元;

2)支付首发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0.41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59,448.87万元,2024年度使用首发募集资金4,558.6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首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9.8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1)60,274.50
减:投入首发募集资金项目(a)59,448.87
支付中介机构等相关发行费用(b)1,268.51
支付首发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c)0.59
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金额(2)=a+b+c60,717.97
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首发募集资金金额(3)=(1)-(2)-443.47
期末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700.00
期末公司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0
期末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金额(6)1,223.26
期末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7)=(3)-(4)-(5)+(6)79.80

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度,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投入再融资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1,492.79万元;

2)支付再融资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0.22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69,714.30万元,2024年度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11,492.79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账户余额为426.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再融资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1)81,898.62
减:投入再融资募集资金项目(a)69,714.30
支付中介机构等相关发行费用(b)117.03
支付再融资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c)0.29
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金额(2)=a+b+c69,831.60
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再融资募集资金金额(3)=(1)-(2)12,066.98
期末公司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5,150.00
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6,950.00
期末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金额(6)459.25
期末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7)=(3)-(4)-(5)+(6)426.22

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存在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该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且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对公司超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除上述情况外,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4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期初持股数期末持股数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
赵玉亮核心技术人员(离任)4,9090-4,909二级市场卖出
于洪增核心技术人员5,9374,137-1,800二级市场卖出
冷阳核心技术人员8,1820-8,182二级市场卖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和冻结情况。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申晓斌王 奔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