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联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日联科技(688531)公司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日联科技保荐代表人姓名:黄科峰、吴志君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531

重大事项提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会可[2023]366号)核准,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日联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985.13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2.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495.1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079.07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在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3年度半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半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目 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项目 工作内容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后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予以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其中,保荐机构于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7日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6、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诺

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7、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核查了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核查了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10、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项目 工作内容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12、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13、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14、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15、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6、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项目 工作内容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

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17、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至少应有一人参加现场检查。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保荐机构于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7日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有1人参加了现场检查。

18、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的其他事项。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机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9、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20、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本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21、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项目 工作内容

2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

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2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

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2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16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25、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4月3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年4月3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

项目 工作内容

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年4月24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2023年4月24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年6月30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26、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无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技术风险

1、核心技术秘密泄露风险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获得专利381项(其中发明专利44项)、软件著作权63项。除上述已经申请取得的授权发明专利外,公司还拥有多项技

术秘密(knowhow),亦构成公司技术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经营发挥重要作用。如果公司未严格执行技术秘密保密制度或其他不可控原因导致关键核心技术被侵权或泄密,将使公司研发投入的产出效果降低,无法持续保证公司产品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2、研发项目失败或无法产业化的风险

公司在X射线源、X射线智能检测设备和X射线影像软件系统等多个领域开展研发。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2,606.1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9.48%。若公司未来受研发投入不足或者研发人员、研发条件等不确定因素限制,

研发项目无法按预期形成研发成果,或在研项目无法实现产业化,开发出的新产品在技术、性能、成本等方面不具备竞争优势,将影响到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和市场占有率。

3、关键技术和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属的X射线智能检测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在研发、生产过程中,对于高素质的技术人才依赖程度较高。未来,随着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如果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丧失竞争优势、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落实、或人力资源管控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等,将难以引进更多的高端技术人才,甚至导致现有骨干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公司自制X射线源相关的风险

(1)部分领域核心部件存在对国外厂商的采购依赖风险

微焦点X射线源是影响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和新能源电池领域产品质量检测的关键元器件,长期受海外厂商的技术和供应垄断。目前公司自产的微焦点X射线源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X射线检测智能设备,在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检测领域应用自产射线源的比例为83.65%,新能源电池检测领域应用自产X射线源的比例为30.30%。公司部分领域设备的微焦点X射线源仍依靠外购,存在一定的对外采购依赖风险。如后续公司核心部件微焦点X射

线源供应链出现风险,同时公司自产的核心部件产能不能满足公司日常的生产要求,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公司自产X射线源产业化方面与国外厂商存在一定差距的风险

公司自产的X射线源目前无法实现自动化生产,同时,生产设备定制化周期较长,与国外厂商相比,公司自产X射线源产业化在生产产能、产品种类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同时,公司产品的长期可靠性方面仍需市场验证,品牌影响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自产X射线源产能提升的制约因素包括:在技术方面,公司需要在目前已有的产品基础上,进一步研发150kV微焦点X射线源、160kV开放式微焦点射线源及大功率射线源,存在一定的技术研发风险;在生产设备方面,公司自产X射线源生产设备复杂度较高,整体定制化周期较长,会对公司产能提升带来一定影响;在人才方面,国内X射线源相关的研发、生产和装配人员较为稀缺,公司需自主培养并完成人才梯队建设,会对公司产业化应用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3)公司微焦点X射线源市场拓展可能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自产的微焦点X射线源在性能上能够满足进口替代的需求,但自产的微焦点X射线源仍处于国产品牌建设、市场开拓阶段,若公司自产X射线源市场拓展不及预期,主要客户自行向境外供应商采购微焦点X射线源的情况持续,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大功率X射线源尚未实现产业化应用

公司在铸件焊件及材料检测领域中应用的核心部件主要为大功率X射线源,公司在该领域的大功率X射线源处于样机研发阶段,未实现产业化应用,依靠对外采购,如公司大功率X射线源研发未能如期实现技术突破并成功产业化应用,将可能对公司铸件焊件及材料检测领域的业务开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产能释放不及预期的相关风险

公司微焦点射线源产能仍处于爬坡阶段,公司射线源产品将逐步由外购转向自产自用和射线源对外独立销售,如公司微焦点射线源产能不能及时释放,或因研发不及预期,导致无法持续实现高功率微焦点射线源的开发和生产,则公司

的微焦点X射线源自产自用和对外独立销售业务将受影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管控风险

公司微焦点射线源与X射线智能检测设备主要应用于工业检测领域,其中微焦点射线源为核心部件,对于检测质量至关重要。随着公司微焦点射线源产能提升和检测设备产品种类增加,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质量管理制度,一旦发生微焦点射线源产品质量问题,则将对公司市场声誉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公司报告期内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与经营业绩起到了一定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未来不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所需的条件,公司的税负将会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5、国际贸易摩擦产生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微焦点和大功率X射线智能检测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公司采购的X射线源主要来自日本、德国、美国等国外厂商,目前国内高功率微焦点X射线源供应存在一定短缺。若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上述国家针对X射线源采取一定的出口限制,且公司自身X射线源产能提升遇到阻碍而无法找到替代供应商,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产品毛利降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9%,同比提升近1%。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自制核心部件产能产量和下游行业投资热度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毛利率存在发生波动的可能性。如果未来出现行业竞争加剧,核心部件价格上涨;或者下游行业投资热度减缓,导致公司产品在市场的紧俏程度下降,公司对主要客户

的议价能力削弱,不能排除公司毛利率水平波动甚至下降的可能性,将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2、应收账款回款的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0,025.4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69%,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2.46%(年化)。如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回款情况不佳甚至发生坏账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余额增加和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和市场需求预测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存货规模随着业务规模增长而快速增加。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为19,299.62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为5.86%。公司存货中在产品占比较大,公司存货中在产品账面价值为8,076.70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为41.85%。如果未来市场需求、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可能导致公司存货积压、跌价,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增加,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存在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最近三年,公司下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的比例分别为71.04%、67.00%和57.87%,其中第四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的比例分别为42.61%、35.04%和33.88%。X射线检测装备行业收入确认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下半年确认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下游客户通常在上半年制定当年的项目扩产投资计划,期间陆续经过采购、安装、调试等流程,于下半年对设备进行验收。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将增加公司执行生产计划、资金使用等运营难度,进而可能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1、公司治理机制与内控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成为上市公众公司,随着公司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治理机制与内控机制需要相应地在更大的范围发挥更有效的作用。如果公司不能使其治理机制和内控机制迅速实现科学化、高效化和制度化,或不能

做到信息披露的客观、及时,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生产运营和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尤其是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总体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优化管理体系,将导致公司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法律风险

1、知识产权争议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专利、商标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若其他企业侵犯公司知识产权,或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其他企业知识产权造成侵害,发生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纠纷,公司可能需要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由此可能需承担较大的法律和经济成本,而诉讼结果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风险可能会随着企业产品线的不断丰富而增加。

2、其他诉讼或仲裁的风险

若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未能达到预期,公司在项目执行中未能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操作,或者公司未能按照法律、法规或公司内部制度执行经营相关事项,公司将面临客户、员工或其他第三方投诉甚至引发与客户、员工或其他第三方的诉讼、仲裁风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声誉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的市场及实施风险

公司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系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生产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未来市场的发展方向偏离公司的预期,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将面临不能按期完成或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竞争存在不确定性,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如果公司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可能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或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3、新增折旧大幅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预计将陆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导致相应的折旧增加。如果因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盈利水平不及预期,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行业风险

1、技术替代的风险

公司X射线智能检测装备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新能源电池、铸件焊件及材料等检测领域,目前X射线技术是上述领域影像检测的重要保障。除X射线检测技术外,超声检测主要利用超声波的反射等特性,对物体内部的裂纹、夹层等缺陷进行检测,在铸件焊件及材料的内部缺陷无损检测领域有一定运用,与X射线检测技术在部分工业应用领域存在一定交叉。公司下游领域技术迭代更新较快,不排除在特定时期或特定条件下,其他新的影像检测技术实现突破,并完成对X射线检测技术快速替代的可能。鉴于目前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产品围绕X射线检测领域展开,若其他新的检测技术未来实现了对X射线检测技术的大规模替代,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和产品的销售将受到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2、下游行业景气度波动的风险

工业X射线智能检测装备的下游行业应用主要为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新能源电池、铸件焊件及材料检测等领域,下游行业的发展将直接影响到微焦点X射线检测装备行业的发展。如果全球集成电路、电子制造和新能源汽车制造等下游行业景气程度下降,将导致公司下游行业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下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较大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在工业X射线检测领域,随着市场空间扩大、行业关注度提升,X射线检测行业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行业竞争有日趋激烈之势,这给行业带来市场竞争的风险。特别是在微焦点X射线源领域,公司产品将直接与滨松光子、赛默飞世尔等国外厂商竞争,竞争对手在该领域拥有数十年的研发、生产经验,其在技术储备、市场认可度及市场占有率方面占据优势,而公司产品的市场口碑、客户认可度等需要一定时间积累,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同时,X射线检测行业具有技术含量高、技术更新快的特点,随着软件技术、微焦点成像技术的发展,行业内企业需要在技术研发方面保持较大的投入,并适时推出新型号的产品满足客户新需求,才能保证产品不被淘汰,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1-6月 2022年1-6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 27,502.38 20,518.51 34.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63.41 2,108.01 159.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162.47 1,537.31 105.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25 2,357.12 -95.41%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6月末 2022年12月末 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19,761.74 43,389.97 636.95%总资产 351,809.71 73,768.07 376.91%2023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1-6月 2022年1-6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9 0.35 125.71%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9 0.35 125.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0.26 76.9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9 5.71 减少2.72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3 4.17 减少2.44百分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9.48 12.51 减少3.03百分点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502.38万元,同比增长34.04%;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63.41万元,同比增长159.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62.47万元,同比增长105.71%。主要是因为公司市场订单量充足,公司不断提高产能产出,扩大经营规模,业绩相应递增。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25万元,同比下降

95.41%,主要是本年业务增长,应收账款增加4,342.66万元以及存货增加3,185.10

万元所致,存货主要为在手订单备货;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79元/股、稀释每股收益0.79元/

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46元/股,分别同比增长124.67%、

124.67%、76.92%,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较上年末增长636.95%,总资产较上年末增长

376.91%,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长期专注于工业X射线全产业链技术研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高端人才引进,持续进行先进技术和工艺的开发,已围绕工业X射线技术形成了X射线源、X射线智能检测装备和X射线影像软件相关的8大核心技术,并广泛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创新,进一步巩固和优化核心技术,保持技术水平行业领先。公司依靠先进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核心技术产品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公司体现核心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核心技术领域

核心技术名

技术来源 技术简介

X射线源

X射线源设计和制造技

自主研发

该技术主要包含高纯钼栅控微孔电子枪技术、三级电子光学微焦点聚焦技术、微尖高密度电子覆膜阴极制备技术和一体化耐高压固态高频高压发生器技术等底层技术,主要体现在公司X射线源产业化制造的射线源电子枪制备、光学聚焦、电子覆膜阴极制备、高频高压发生器制备等工序中,配置该射线源的X射线智能检测设备已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新能源电池行业客户的工艺分析、质量检验等重要工序环节。

X射线智能检测装备

高效X射线稳定清晰成像系统技术

自主研发

通过束光器设计技术、防拖影高速成像技术和高速成像对中技术等,实现了高效、高稳定性和高清晰度的X射线成像,广泛适用于SMT、集成电路和新能源电池等行业X射线智能测设备中。

高速在线X射线影像定位和捕捉技

自主研发

高速在线X射线影像定位和捕捉技术是公司智能X射线检测设备的关键技术,集高精度产品快速输送定位技术、样品位置Mark定位技术、龙门式多轴协同定位技术等于一体,实现了高精度、高速度检测,并可广泛适用多款X射线检测设备、以满足日益多样化的工艺需求。

锂电在线式X射线智能检测系统设计技术

自主研发

通过凸轮式快速移栽及视觉定位技术、堆叠式快速检测技术和高速磁悬浮检测技术等,实现公司锂电在线式X射线智能检测系统的高效、精准检测,广泛应用于宁德时代、比亚迪、欣旺达等行业知名客户的项目中。

图像处理软件和缺陷识别算法

X射线数字影像实时深度处理技术

自主研发

X射线数字影像实时深度处理技术基于图像处理算法,通过影像实时降噪、细节增强、HDR动态压缩等方法将原本模糊的图像最终呈现为高清图像。该技术可降低清晰成像所需的拍照次数,显著提升检测效率并降低对核心部件的损耗。

X射线影像特征AI人工

自主研发

通过该技术实现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图像分割、图像翻译、目标检测,并结合图像自动标

序号

核心技术领域

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来源 技术简介智能识别技

注算法、高效AI人工智能训练平台和嵌入式AI算法运行软件系统和高速图像处理AI网络模型,实现公司高效高精度的影像特征识别。

X射线数字影像内部缺陷智能检测

技术

自主研发

X射线数字影像内部缺陷智能检测技术是公司X射线检测设备的关键技术,基于X射线高速成像、AI算法平台搭建和多功能图像预处理技术三大核心技术领域于一体,实现了高精度、高速度的智能检测,并可广泛适用多种样品、以满足日益多样化的检测需求。

X射线CT断

层扫描三维

重建技术

自主研发

该技术是依据外部2D检测数据重建物体内部结构3D图像的X射线无损检测技术,主要包括 Plannar CT飞拍取像技术、高精度校准技术、快速解析法三维重建技术、高精度迭代法三维重建技术、高精度体数据增强技术和3D/CT图像处理技术,该技术已应用于公司高端消费电子行业客户的在线式X射线智能检测设备及部分铸件焊件检测设备,也是新能源电池检测领域未来重要的技术方向。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单位:万元项目 2023年1-6月 2022年1-6月 变化幅度费用化研发投入 2,606.18 2,566.29 1.55%资本化研发投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研发投入合计 2,606.18 2,566.29 1.55%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9.48% 12.51% 减少3.03个百分点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总额为2,606.18万元,较上年度同期研发投入总额增长1.55%。公司坚持以新产品、新技术为中心的知识产权布局,报告期内新增各类型知识产权申请47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2项;报告期内新增各种IP登记或授权40项(以获得证书日为准),其中发明专利授权4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各种IP登记或授权共计479项,其中发明专利44项。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发明专利 22 4 146 44

实用新型专利 18 17 307 282外观设计专利 4 7 61 55软件著作权 1 10 64 63其他 2 2 35 35合计 47 40 613 479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1、募集资金总额 302,495.13

2、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29,416.06

3、募集资金净额 273,079.07

4、募集资金专户的增加项

(1)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07.95

(2)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 199.09

小计 307.03

5、募集资金专户的减少项

减:募集资金补流 8,675.00减:超募资金永久性补流 63,900.00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 11,562.87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183,000.00

小计 267,137.87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248.23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存储方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 408490100100115258 4,207.27 活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存储方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 510904507510807 2,004.62 活期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 20710188000528004 20.00 活期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322000650013001186273 6.64 活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

支行

638896954 5.55 活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科技

支行

10635601040029603 4.16 活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408410100100647425 0.00 活期

合计 6,248.2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无锡日联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164.44万股,持股比例为27.26%,2023年1-6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未发生变化,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2023年3月,日联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富诚海富通日联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公司首发上市股份

70.8754万股,除此之外,2023年上半年日联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日联股份未发生变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日联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日联科技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

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