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3  华海诚科(688535)公司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

连续 3 个交易日(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1日和 2023年7月1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注意到公司的颗粒状环氧塑封料(GMC)产品用于HBM封装等话题近期引发了舆论关注和讨论,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我司目前主要从事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等电子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应用,颗粒状环氧塑封料是我司用于集成电路先进封装的材料的一种,下游客户为封测厂家,目前颗粒状环氧塑封料尚处于验证阶段,没有形成批量销售,相关产品尚未给公司带来业务收入。

?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7月10日、7月11日、7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书面询证确认,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经营秩序正常。公司注意到公司的颗粒状环氧塑封料(GMC)产品用于HBM封装等话题近期引发了舆论关注和讨论,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我司目前主要从事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等电子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应用,颗粒状环氧塑封料是我司用于集成电路先进封装的材料的一种,下游客户为封测厂家,目前颗粒状环氧塑封料尚处于验证阶段,没有形成批量销售,相关产品尚未给公司带来业务收入。经咨询相关客户,颗粒状环氧塑封料尚未用于HBM封装,且环氧模塑料(特别是先进封装用材料)的验证到批量使用是较为长期的过程。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其它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已公开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

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2、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3年7月10日、2023年 7月11日和2023年7月1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上网公告附件

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7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