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6日收到薛建民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薛建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薛建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薛建民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薛建民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建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9,090股,通过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8,029股。薛建民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薛建民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治理及运作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薛建民先生在任职期间的专业素养、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其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