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4月
目录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 ...... 5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 ...... 6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 ...... 7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四 ...... 8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五 ...... 9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9
议案六 ...... 1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
议案七 ...... 1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
议案八 ...... 1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
议案九 ...... 1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4
议案十 ...... 15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15
议案十一 ...... 16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16
议案十二 ...... 17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十三 ...... 1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8
议案十四 ...... 19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9
附件1 ...... 20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
附件2 ...... 26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6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6
附件3 ...... 30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
附件4: ...... 37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7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37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8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江龙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7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9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11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1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计投票议案 | |
14.00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01 | 《关于补选赵建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形成了《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1:《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形成了《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2:《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公司编制形成了《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3:《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附件4:《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638,634.1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6,815,403.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日,公司总股本为80,696,45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208,935.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6.52%。
如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六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七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八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全文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九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工作积极性,公司制定2024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每年8万元(税前)。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将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综合考虑公司薪酬水平及市场平均水平确定其薪酬(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等);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由于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充分调动公司监事工作积极性,公司制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由于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公司独立董事分别编制了《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建忠)》《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冬梅)》《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东山)》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及上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十四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徐冬梅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徐冬梅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目前,徐冬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徐冬梅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发展、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赵建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建坤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截至股东大会资料披露日,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审查备案,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工作,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同时,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由于消费电子等终端设备的需求不及预期,消费类芯片需求有所下滑,公司应用在消费电子类产品的订单有所下滑。集成电路行业景气度在一季度降至谷底,进入二季度后,呈现出逐步回暖的态势。公司产能利用率显著回升。同时,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严格控制各项营运费用,抵消部分不利影响。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90.22万元,同比下降6.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3.86万元,同比下降23.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39.67万元,同比下降22.13%。
二、2023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五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各次会议。2023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3月31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4月26日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5月9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 |
议案》 (6)《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8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3)《关于重新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公司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公司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建议和咨询。2023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其中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不存在专门委员会成员缺席会议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全体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面关注公司运作,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各自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四、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行为,亦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3年,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六、董事会2024年经营及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一)公司董事会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建立
健全更加规范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
(二)公司将在立足已有半导体封装材料的竞争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根据市场需求和全球先进封装的趋势,持续优化与完善产品结构,构建具有前瞻性与创新型的技术体系,加大在先进封装领域关键技术与工艺进行攻关,逐步实现先进封装用材料的全面产业化。公司将持续地以打造卓越的全球化企业为目标而努力,在保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链安全的重要使命下肩负起相应的企业责任。
(三)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产品、技术的研发投入,重点在先进封装领域,公司持续高强度进行人才和研发验证设备投入,公司将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加快引进符合公司业务需求、具备研发能力的人才。同时加大和优势高校在人才培养和基础研究方面的合作力度。进一步优化激励制度体系,建立短期、中期和长期平衡的激励机制,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建立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评估机制,最大限度地挖掘员工的发展潜力、鼓励员工与公司共成长。
(四)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从战略高度把控全局,带领公司管理层全面推进战略部署,深耕主业谋创新,积极抓住国产芯片替代的发展机遇,立足市场促研发,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通过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以良好的业绩和长期投资价值来回馈投资者。
特此报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现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各次监事会会议的组织、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均无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3月31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4月26日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5月9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8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真
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能够稳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同时,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执行,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
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募集资金使用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告披露,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3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字265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 |
营业收入 | 282,902,181.17 | 303,224,299.77 | -6.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638,634.12 | 41,226,772.29 | -23.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396,679.83 | 35,183,502.44 | -22.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605,240.29 | 11,953,253.94 | 164.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27,268,796.58 | 378,831,238.88 | 171.17 |
总资产 | 1,230,461,176.67 | 505,706,651.89 | 143.3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增减变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68 | -38.2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68 | -38.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58 | -37.9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8 | 11.43 | 减少7.7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9 | 9.75 | 减少6.5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8.71 | 6.03 | 增加2.68个百分点 |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 |
货币资金 | 36,379,845.35 | 80,817,049.42 | -54.98 |
应收票据 | 56,214,076.15 | 51,277,656.04 | 9.63 |
应收账款 | 117,440,189.34 | 121,325,990.29 | -3.20 |
应收款项融资 | 17,534,227.75 | 19,993,237.56 | -12.30 |
预付款项 | 1,168,412.57 | 1,156,279.17 | 1.05 |
其他应收款 | 237,712.39 | 192,941.61 | 23.20 |
存货 | 79,653,433.22 | 66,452,777.05 | 19.86 |
其他流动资产 | 11,164,813.63 | 5,294,753.09 | 110.87 |
固定资产 | 144,368,889.20 | 103,990,554.82 | 38.83 |
在建工程 | 45,398,767.16 | 34,661,998.68 | 30.98 |
无形资产 | 29,966,145.35 | 12,515,568.35 | 139.43 |
长期待摊费用 | 821,505.04 | 239,940.82 | 242.3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83,773.19 | 2,481,718.23 | 56.5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86,229,386.33 | 5,306,186.76 | 12,832.63 |
主要资产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在货币资金中核算的定期存款本期赎回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募集资金本期到账,企业购买大额存单和产生利息所致
(3)固定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三期厂房已完工,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4)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增微电子封装材料项目厂房的建设
(5)无形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土地
(6)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新增技术服务费摊销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新增政府项目补助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影响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募集资金本期到账,企业购买大额存单和产生利息所致
2、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 |
短期借款 | 52,131,566.22 | 0.00 | 100.00 |
应付账款 | 67,715,934.13 | 63,087,913.59 | 7.34 |
合同负债 | 36,193.05 | 22,095.39 | 63.80 |
应付职工薪酬 | 4,447,723.17 | 4,549,256.99 | -2.23 |
应交税费 | 4,400,638.84 | 4,059,584.54 | 8.40 |
其他应付款 | 1,844,765.69 | 1,739,209.58 | 6.07 |
其他流动负债 | 41,486,932.74 | 42,779,804.04 | -3.02 |
预计负债 | 374,314.26 | 0.00 | 100.00 |
递延收益 | 30,754,311.99 | 10,637,548.88 | 189.11 |
主要负债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短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增短期借款和未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转回
(2)合同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预收尚未确认收入之合同款影响所致
(3)预计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计提的未决诉讼赔偿金所致
(4)递延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政府项目补助所致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 |
股本 | 80,696,453.00 | 60,516,453.00 | 33.35 |
资本公积 | 798,947,384.67 | 186,189,170.49 | 329.11 |
盈余公积 | 14,860,544.78 | 11,777,154.49 | 26.18 |
未分配利润 | 132,764,414.13 | 120,348,460.90 | 10.32 |
主要变动说明如下:
(1) 股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发行新股
(2) 资本公积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发行新股
(二)经营成果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变动(%) |
营业收入 | 282,902,181.17 | 303,224,299.77 | -6.70 |
营业成本 | 206,857,165.31 | 221,333,287.68 | -6.54 |
税金及附加 | 1,199,478.60 | 1,948,267.08 | -38.43 |
销售费用 | 13,469,830.62 | 9,320,103.86 | 44.52 |
管理费用 | 20,945,443.11 | 15,420,789 | 35.83 |
研发费用 | 24,644,060.20 | 18,285,883.79 | 34.77 |
财务费用 | 113,115.54 | 1,155,255.96 | -90.21 |
其中:利息费用 | 655,753.65 | 0.00 | 100.00 |
利息收入 | 739,020.54 | 277,450.64 | 166.36 |
其他收益 | 3,061,505.29 | 4,798,968.96 | -36.20 |
投资收益 | 13,913,779.88 | 1,569,401.38 | 786.5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485630.61 | 0.00 | 100.00 |
信用减值损失 | -1,275,405.32 | -455,020.00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137,472.24 | -87,558.41 | 不适用 |
营业利润 | 31,235,495.40 | 41,586,504.33 | -24.89 |
营业外收入 | 2,606,011.73 | 614,859.29 | 323.84 |
营业外支出 | 54,294.87 | 116,707.19 | -53.48 |
利润总额 | 33,787,212.26 | 42,084,656.43 | -19.72 |
所得税费用 | 2,148,578.14 | 857,884.14 | 150.45 |
净利润 | 31,638,634.12 | 41,226,772.29 | -23.26 |
综合收益总额 | 31,638,634.12 | 41,226,772.29 | -23.2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68 | -38.2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68 | -38.24 |
主要变动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受行业周期影响,订单量减少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与营业收同比变动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所致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首发上市,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增加
(5)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增多
(6)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波动影响以及募集资金到账银行结息影响
(7)利息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定期存款利息增加
(8)利息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贷款利息增加
(9)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部分政府补助项目结束验收
(10)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募集资金本期到账,企业购买大额存单和产生利息
(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大额存单到期利息
(12)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应收账款账龄变化计提的坏账准备
(13)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存货金额增加
(14)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
(15)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对客户赞助费减少
(16)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2年四季度购买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结束及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完毕
(17)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首发新股和利润下降
(18)稀释每股收益(元/股)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首发新股和利润下降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同期数 | 增减变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605,240.29 | 11,953,253.94 | 164.4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1,268,639.55 | -5,958,241.7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5,529,232.52 | -11,571,645.30 | 不适用 |
主要变动说明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和本期应收票据背书支付的款项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所导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首发募集资金所导致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4: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如下:
一、 预算编制基础
1、2024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2022-2023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未来经营情况的展望,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2、本预算包括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的子公司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2024年度业务模式及市场无重大变化。
5、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价格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主要材料、劳务成本价格不会有重大变化。
7、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8、公司现行的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
三、2024年度财务预算目标
1、营业收入:33500万元,同比增长18.42%;
2、营业成本:24000万元,同比增长16.02%;
3、利润总额:5000万元,同比增长47.98%;
4、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4500万元,同比增长42.23%。
四、重要说明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不代表本公司2024年盈利预测,更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预算数据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本议案中重要假设前提的实现,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诸多因素。基于前述不确定因素,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