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江苏新潮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创投”)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新潮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34,823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000%。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潮创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江苏新潮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企业住所 | 江苏省江阴市滨江开发区澄江东路99号 |
法定代表人 | 于晓琳 |
注册资本 | 3,969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1722243848Q |
成立日期 | 2000-09-07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 |
学仪器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信息 | 王新潮先生持有新潮创投69.8186%股权 |
2.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份 (股) | 减持比例 (%) |
新潮创投 | 集中竞价 | 2024/6/3- 2024/6/5 | 人民币 普通股 | 144,267 | 0.17878 |
大宗交易 | 2024/6/3- 2024/6/4 | 人民币 普通股 | 500,000 | 0.61961 | |
合计 | 644,267 | 0.79838 |
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新潮创投 | 合计持有股份 | 4,679,090 | 5.79838 | 4,034,823 | 5.00000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4,679,090 | 5.79838 | 4,034,823 | 5.00000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潮创投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