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11月
目录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 ...... 5
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收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 5
议案二 ...... 6
关于现金收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 6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
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46)。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6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江龙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1月2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1 | 《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收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的议案》 | |
2 | 《关于现金收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收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全部超募资金约2.87亿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具体以现金管理产品赎回金额为准)和自有/自筹资金通过股权收购形式取得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电子”、“交易标的”或“标的公司”)30%股权(对应标的公司认缴出资额2,597.7260万元),交易价格为4.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议案二
关于现金收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权收购形式取得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对应标的公司认缴出资额2,597.7260万元),交易价格为4.8亿元。本次现金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现金收购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整体价值,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现金收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