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2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5日。2023年3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后分别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9月25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推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有利于推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