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共5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3年8月23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3年10月31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70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762%,增持金额达到人民币1,623.34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区间的下限1,500万。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董事、总经理:吴建刚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何德军
副总经理:冷爱国
董事会秘书:李淑环中层管理人员:张明权
(二)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以上增持主体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 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十二个月内,以上增持主体均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3年10月31日,上述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70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762%,增持金额达到人民币1,623.34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区间的下限1,500万,各增持主体的增持金额均已超过承诺增持金额区间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增持金额(万元)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比例 (%) | 本次增持后 |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直接持股比例(%) | ||||||
1 | 吴建刚 | 董事、总经理 | 300.08 | 18,426 | 0.0139 | 18,426 | 0.0139 |
2 | 何德军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168.08 | 10,555 | 0.0080 | 10,555 | 0.0080 |
3 | 冷爱国 | 副总经理 | 211.64 | 13,600 | 0.0103 | 13,600 | 0.0103 |
4 | 李淑环 | 董事会秘书 | 218.04 | 13,830 | 0.0105 | 13,830 | 0.0105 |
5 | 张明权 | 中层管理人员 | 725.50 | 44,292 | 0.0335 | 44,292 | 0.0335 |
合计 | 1,623.34 | 100,703 | 0.0762 | 100,703 | 0.0762 |
注:以上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