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辉光电: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和辉光电(68853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5月

目 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4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9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4

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5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7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8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9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38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会议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三、为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准时到达会场并签到确认。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于会前15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发言顺序根据登记次序确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6)。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31日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九工路1333号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3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傅文彪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选举傅文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11.02选举刘惠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11.03选举陈斐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11.04选举李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11.05选举沈国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1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选举董叶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李柏龄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邱慈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选举应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2选举杨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3选举戚奕斐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4选举章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2年,是极具挑战的一年,影响全球经济各类事件此起彼伏,智能电子消费类终端市场需求相对疲软。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政治环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迎难奋进、协同作战,保证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持续稳定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坚持安全生产不动摇,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并确保客户订单有序交付;另一方面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和生产设备升级建设,进一步丰富产品线,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9,088.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4%;公司的市场认可度持续提升,被华为颁发“质量管理优秀奖”“特别支撑奖”;公司还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入选金山区首批“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同时,公司凭借着在治理能力、创新发展、成长质量和公益贡献等方面强有力的综合竞争力及影响力,荣获第24届中国上市公司金牛奖榜单中的“金牛科创奖”。

二、2022年度董事会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36项,公司董事均按时参加或委托出席了会议,不存在缺席情况,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及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2年2月16日)1、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2年4月26日)1、关于2021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2、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3、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4、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2年8月29日)1、关于《2022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7、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制定《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设立深圳分公司的议案
4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2年10月27日)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0项,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及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2月16日)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6、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5月31日)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对公司的治理和规范运作起到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参加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定期听取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从各自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财务管理、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他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根据制度规定客观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持续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37份,有效执行和维护了信息披露责任机制,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

同时,公司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努力将内幕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对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确保所有股东都有平等的获得信息的权利,杜绝内幕交易的发生,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一直秉承开诚布公的态度接待每一位投资者,和投资者保持有效的沟通和良性的互动,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公司通过法定信息披露、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开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并安排专人负责维护上述渠道和平台,强化与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的沟通。

2022年,公司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充分向投资者说明公司业绩,实时与投资者交

流互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进一步的了解和信任,传递公司价值,提升公司形象;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全年共回复投资者问题16项,积极主动接待投资机构调研,累计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4份;同时完善了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元素嵌入的模式,使页面更加生动形象的同时更具有可读性,让关注公司的广大投资者可以随时获取相关信息,了解公司情况。

三、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确保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推进公司治理建设,提高公司法人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勤勉尽职,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风险与内部控制能力,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

(二)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公司将继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在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的基础上,促进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三)加强法律法规培训,保障公司稳定持续发展

公司将加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不断完善风险规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四)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披质量关,严格开展内幕信息管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透明度。

(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市场形象

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编制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在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15项,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及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1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2年2月16日)1、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2年4月26日)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2年8月29日)1、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2年10月27日)1、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2次股东大会和4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未发现违规担保。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谨从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

策事项,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监督检查,全方位防范经营风险。第一,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机制等进行监督检查。第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第三,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第四,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3、主动配合,提高监事会管理水平。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议案三: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编制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现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营成果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9,088.15万元,同比增长4.24%;净利润-160,179.21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65,663.39万元。

(一)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毛利

本年实现营业收入419,088.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033.49万元,同比增长4.24%。

本年发生营业成本485,807.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432.13万元,同比增加6.92%;本年营业毛利-66,719.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398.64万元,本年毛利率-15.92%,同比减少2.91个百分点。

本年营业毛利、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1)2022年度受全球经济衰退、供应链供给冲击、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疲软等不利因素影响,终端需求受到抑制;(2)行业柔性产能集中释放,竞争对手采取激进的价格策略,使得产品价格竞争激烈,导致显示面板产品销售价格出现大幅下降;(3)客户订单增长未达预期,导致产能利用率较低;(4)原材料涨价因素影响尚未消除,部分能源费等生产要素价格上涨,导致成本增加。

(二)期间费用

本年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75,245.25万元,较上年同期44,628.05万元增加30,617.20万元,同比增加68.61%。

1、销售费用

本年销售费用4,193.80万元,较上年同期3,964.94万元增加228.86万元,同比增加5.77%。销售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产品售后服务费用同比增加。

2、管理费用

本年管理费用12,053.49万元,较上年同期11,308.20万元增加745.29万元,同比增加6.59%。管理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折旧及摊销、股份支付等同比增加。

3、研发费用

本年研发费用21,301.67万元,较上年同期15,652.75万元增加5,648.92万元,同比增加36.09%。研发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力,确保长期竞争优势,公司持续保持高强度的新技术研发投入,研发材料费及人力投入同比增加。

4、财务费用

本年财务费用37,696.29万元,较上年同期13,702.16万元增加23,994.13万元,同比增加175.11%。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美联储加息、在建工程转固等导致利息费用增加;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公司汇兑损失同比增加。

(三)其他影响利润因素

1、其他收益

本年其他收益3,418.60万元,较上年同期3,374.36万元相比基本持平。

2、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本年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375.01万元,较上年同期8,504.52万元增加5,870.49万元。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同比增加。

3、资产减值损失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4,400.52万元,较上年同期9,321.74万元增加25,078.78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22年度存货余额同比

增加、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电力成本等生产要素价格上涨及存货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二、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一)总资产状况

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3,089,323.23万元,期末较年初3,313,960.11万元减少224,636.88万元,同比减少6.78%。其中: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450,494.84万元,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225,857.96万元。

资产变化的主要因素是:(1)公司第6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持续投入,导致公司募集资金减少;同时公司适当降低有息负债,导致公司自有资金减少;故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178,010.29万元,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减少导致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269,343.40万元;(2)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导致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17,405.99万元;(3)公司产能逐步释放,期末各类别产品备货及原材料均相应增加;同时受国际形势和外部宏观环境影响,电子消费市场需求疲软,公司为能快速应对未来市场机遇,保持较高的库存水平,导致存货较年初增加48,579.83万元;(4)公司收到留抵税额退税,导致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4,815.13万元;(5)公司固定资产转固,导致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403,535.56万元,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114,809.59万元;第6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部分设备到货,相应设备预付款项转入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62,485.24万元。

(二)负债状况

公司2022年末负债总额1,508,817.99万元,期末较年初1,574,126.71万元减少65,308.72万元,同比减少4.15%。其中: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10,925.72万元,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54,383.00万元。

负债变化的主要因素是:本年支付材料、设备款增加,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27,145.77万元;2022年执行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回购义务,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13,902.18万元;公司归还部分贷款本金,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52,426.71万元。

(三)所有者权益

公司2022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1,580,505.24万元,期末较年初1,739,833.41万元减少159,328.17万元,同比减少9.16%。

所有者权益变化的主要因素是:2022年未分配利润减少160,179.21万元。

三、现金流量情况

公司2022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7,890.68万元,期末较年初212,522.98万元减少174,632.30万元,同比减少82.17%,具体情况如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94.43万元,较上年同期9,410.72万元减少12,305.15万元,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长未达预期,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的增幅高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的增幅。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837.58万元,较上年同期-737,642.06万元增加685,804.48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募投项目持续投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资金减少,另募投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同比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925.42万元,较上年同期800,940.26万元减少927,865.68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公司收到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议案五: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601,792,093.4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1,792,093.47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82,868,706.24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议案六:

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2022年度经营情况为基础,经过总体判断、分析测算,制定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内容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基础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以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为基础,结合公司目前具备的各项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同时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外部客观环境、内部管理状况等实际情况编制。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充分考虑以下假设前提下编制: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二)宏观经济、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及供应链业态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无重大改变;

(四)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五)公司重大客户的预测需求不发生重大改变;

(六)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遇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3年财务预算主要指标

基于对2023年基本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公司管理层力争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2022年度稳定增长。

四、特别说明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仅作为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应当理解经营计划和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议案七: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议案八: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议案九: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并遵循公平交易、自愿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情形,也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议案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1.84元/股的授予价格回购注销516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724,424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889,633,185股变更为13,856,908,761股。

鉴于上述变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上述回购减资事宜按照《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1129号】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办理就本次减资通知债权人及发布减资公告等相关事项;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手续等为前述目的采取的各项必要行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注销该部分股份后修订《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议案十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股东推荐傅文彪先生、刘惠然先生、陈斐利先生、李江先生、沈国忠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共有5项子议案,股东代表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并表决:

11.01选举傅文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11.02选举刘惠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11.03选举陈斐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11.04选举李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11.05选举沈国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傅文彪,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84年至1987年,任上海电器塑料厂厂长;1990年至1994年,任上海电工机械厂副厂长、厂长;1994年至1995年,任上海压缩机厂厂长;1995年至1997年,任上海电线电缆集团公司总经理;1997年至2001年,任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4年,任上海市信息办副主任;2004年至2008年,任上海市信息委主任兼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2009年至2016年,任华虹集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兼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至2018年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截至目前,傅文彪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230,340股,系公司因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惠然,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工程博士,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2006年,任华虹国际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计划部工程师;2007年,任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计划部工程师;2007年至2010年,任统宝光电显示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经理;2010年至2016年,历任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计划部副部长、制造部部长、纪委书记;2016年至2018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目前,刘惠然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70,000股,系公司因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斐利,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2002

年任职于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历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分析员、业务发展部高级分析员、信息与生命科技投资部副经理、科技产业投资部副经理、副总工程师,现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现同时兼任中联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微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垣信卫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截至目前,陈斐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仅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江,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2003年至2005年,任上海轻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外贸部销售经理;2005年至2010年,任上海张江药谷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门经理;2010年至2016年,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2017年至今,任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总监。2016年至今任公司董事。现同时兼任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监事、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公司董事、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截至目前,李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仅任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基金管理人)高级投资总监,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沈国忠,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研究生。1986年至1988年,任金山县卫生局团委书记;1991年至1993年,历任金山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金山县卫生局产业办副主任;1993年至1995年,任金山县新农镇卫生院院长;1995年至1998年,任金山新农镇党委委员;1998年至2001年,任金山区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2001年至2006年,任金山区亭林镇副镇长;2006年至2007年,任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07年至2010年,任金山区经委副主任、党组成员;2010年至2013年,历任金山区金山卫镇党委副书记、二工区管委会副主任,金山卫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和二工区管委会副主任,金山卫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和二工区管委会主任;2013年至2014年,任金山区科委主任、党组副书记,金山区信息委主任、金山区科协主席人选;2014年至2016年,任金山区科委主任、党组书记,金山区信息委主任、金山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金山区地震办主任,金山区科协主席;2016年至2020年,历任金山区吕巷镇党委书记、党委书记兼一级调研员;2020年至2022年,任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金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并兼任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2022年至今任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上海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截至目前,沈国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议案十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股东推荐董叶顺先生、李柏龄先生、邱慈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共有3项子议案,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并表决:

12.01选举董叶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李柏龄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邱慈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董叶顺,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1981年至1992年,历任上海汽车电机二厂技术员、技术组组长、主任助理、副主任;1992年至1995年,历任上海汽车电器总厂车间主任、生产科科长、副厂长;1995年至1996年,任上海拖拉机内燃机公司挂职总经理助理;1996年至1997年,任上海法雷奥汽车电器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至2000年,任上海申雅密封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3年,任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09年,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1年,任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1年至2016年,任IDG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合伙人;2016年至今,任上海火山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创始合伙人。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时兼任上海艾铭思汽车电子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三亚灿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傅利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证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截至目前,董叶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柏龄,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71年至1979年,任上海新华塑料五金厂会计员;1983年至1997年,任职于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曾任财会教研室主任、财会系主任、审计处处长;1994年至1999年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1997年至2000年,任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12年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总经理、财务总监;2001年至2007年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2年至2012年任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900935)监事会主席;2012年至2014年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上海国际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时兼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迈威(上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截至目前,李柏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邱慈云,男,1956年出生,中国台湾籍,UC Berkeley电机博士,ColumbiaUniversity EMBA。1984年至1996年,任AT&T Bell Labs研究室营运主任、高速电子研究室主任;1996年至2001年,任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高级总监;2001年至2005年,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高级运营副总裁;2006年至2007年,任华虹国际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和首席运营官、华虹国际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总裁;2007年至2009年,任SilterraMalaysia Sdn.Bhd.总裁兼首席运营官;2009年至2011年,任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2011年至2017年,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2017年至2018年,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董事;2019年至今,任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2020年至今,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1年至今,任广州新锐光掩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时兼任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截至目前,邱慈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议案十三: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4人,职工代表监事3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股东推荐应晓明先生、杨铭先生、戚奕斐女士、章霞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共有4项子议案,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并表决:

13.01选举应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2选举杨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3选举戚奕斐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4选举章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应晓明,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1989年至1994年任上海市审计局工业交通审计处副主任科员;1994年至1998年任上海审计事务所主任科员;1998年至今任职于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曾任管理咨询部副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业务发展部执行经理、审计部经理、副总经济师,现任首席财务官、监事、资产财务部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同时兼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兆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艾普强粒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众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联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科深江电动车辆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截至目前,应晓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监事、资产财务部经理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杨铭,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物理电子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科技产业投资部分析员;2016年3月至2018年4月,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科技产业投资部分析师。2018年4月至今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一部首席分析师。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同时兼任上海众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矽睿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新微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监事,安徽众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联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截至目前,杨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仅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一部首席分析师,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戚奕斐,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3年,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4年至2017年,任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质量控制部高级经理;2017年至2019年,任上海同邦实业有限公司管理咨询部项目高级经理;2019年至今,任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风控高级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同时兼任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海临微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截至目前,戚奕斐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任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章霞,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上海理工大学财政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任上海杨浦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岗;2013年4月至2013年9月,任大连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2014年1月至2018年9月,任上海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同时兼任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宁波红土东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截至目前,章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任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