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华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在公司5楼5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晓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所形成的决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