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华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5楼5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晓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所形成的决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