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华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高华科技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2号)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8.22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6,89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37.8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6,552.6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900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人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投资进度(%) |
| 高华生产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26,600.00 | 14,342.73 | 53.92 |
| 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 16,800.00 | 13,322.08 | 79.30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 合计 | 63,400.00 | 47,664.81 | 75.18 |
三、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具体情况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公司经审慎研究,拟调整“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主要拟调减设备购置投入金额1,308.86万元,调增研发投入金额1,308.86万元。经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额仍为16,895.10万元,其中16,800.00万元通过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入,剩余部分将利用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均与调整前保持一致。
| 序号 | 费用名称 | 原投资金额(万元) | 变化额(万元) | 调整后投资金额(万元) |
| 1 | 设备购置投入 | 5,730.00 | -1,308.86 | 4,421.14 |
| 1.1 | 硬件设备 | 4,602.00 | -980.86 | 3,621.14 |
| 1.2 | 软件系统 | 1,128.00 | -328.00 | 800.00 |
| 2 | 研发投入 | 10,878.60 | 1,308.86 | 12,187.46 |
| 2.1 | 研发人员薪酬 | 8,576.40 | 1,500.06 | 10,076.46 |
| 2.2 | 研发人员培训费用 | 347.20 | -191.20 | 156.00 |
| 2.3 | 测试费用 | 1,235.00 | 0.00 | 1,235.00 |
| 2.4 | 认证费用 | 720.00 | 0.00 | 720.00 |
| 3 | 基本预备费 | 286.50 | 0.00 | 286.50 |
| 合计 | 16,895.10 | 0.00 | 16,895.10 | |
(二)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服务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基于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均不变的前提下,经审慎研究论证,拟对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适当优化调整,调减设备购置投入金额,增加研发投入金额。
在研发投入中,一方面本募投项目存在延期情况,项目研发周期相应拉长,叠加行业技术迭代节奏加快,公司扩充核心研发人员队伍,相应增加研发人力薪
酬相关预算;另一方面公司优化研发培训模式,采用更经济高效的培训形式,适度压缩培训相关预算。同时,在募投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已逐步形成匹配项目需求的配套设备资源,将部分设备购置投入预算调整为对研发人员的投入,有助于提升资金配置的灵活性,降低因技术迭代而产生的硬件投资风险,使资源更聚焦于人才这一核心资产,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本次调整修正了前期预算规划与当前市场环境、项目实施需求之间的偏差,将设备购置投入的节余资金倾斜至项目核心研发人力投入领域,有助于提速技术攻关进程、保障项目预期效益实现。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高华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