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军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军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国科军工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国科军工签订《持
持续督导情况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2024年度国科军工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当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4年度国科军工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国科军工经营情况,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督导国科军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保荐机构督促国科军工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国科军工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国科军工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督促国科军工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当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国科军工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而未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024年度,国科军工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4年度,国科军工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4年度,国科军工未出现该等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
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 |
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024年度,国科军工未发生前述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重点
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
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 |
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4年度,国科军工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研发风险
军品科研能力是军工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决定着企业获取军品订单的能力。公司业务涵盖导弹(火箭)固体发动机动力与控制产品、弹药装备等领域,为不断满足军方对高性能产品的要求,公司不仅需要投入大量人员、资金用于产品方案与关键技术的预先研究,同时需要通过激烈的军方“科研择优竞标”获取型号研制项目;对于获得的军品型号研制项目,则需要经过立项论证、方案设计、工程研制、状态鉴定等多个阶段并最终实现列装定型,研发周期跨度大,研发投入较高,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不能在军品研发方面取得持续进展,技术开发受阻,或者武器装备技术发生重大变革,导致新产品研发失败,公司不能持续获得新增军品订单,将可能降低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并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2、研发人员流失或不足的风险
高素质的研发技术人员是公司保持持续盈利的重要条件,公司在人力资源方面的需求也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不断扩大。公司现通过建立成长期计划、建立具有吸引力的薪酬及项目奖励机制等措施引进和优化人才队伍。但是,如果薪酬制度或激励机制不能及时到位或不具有竞争力,可能导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不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军品订单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军品销售及受托研制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承担48个军方定型列装产品的批量生产任务和50项军方型号研制项目。报告期末,公司军品收入和受托研制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97.61%,占比较大。公司军品订单受国家国防开支、部队装备更新换代、军队装备采购计划及模式变化等宏观因素的影响较大;同时,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研发能力,不能持续获得军品订单或订单大幅下降,则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军品毛利率下降风险
由于军品科研生产军方全流程管控的特点,在审价模式下,军品总装产品的终端销售价格和主要零部件采购价格均已经过审价确定,在列装批产后,该产品的毛利率通常情况下保持稳定。由于存在军方产品价格调整、相关税收政策改革、大量在建工程转固、企业搬迁及人员叠加等因素,若未来军方产品定价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科研生产条件不能持续提升、新列装定型产品毛利率下降,将使公司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军品定价模式风险
根据军品价格管理相关规定,对于需要军方最终审价的产品,在军方未审定前按照暂定价格签署销售合同进行结算并确认收入,待军方完成严格的军品审价流程并取得军方对军品销售单价最终审定的批复后,按照最终批复的价格将差额一次性在当期营业收入中调整结算。
2、国家秘密泄漏风险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须经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公司及下属五家子公司均已取得与其业务、产品要求相符的相关资格,公司一直将安全保密作为公司生产经营核心工作之一,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保守国家秘密,但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发生导致有关国家秘密泄漏,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由于公司从事军品业务,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对该等涉密信息豁免披露。涉密信息主要包括公司与国内军方、军工企业等单位签订的部分销售、采购、研制合同中的对方真实名称、产品具体型号、单价、数量和技术参数等内容。此外,公司还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部分涉密信息采取了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主要包括报告期内各期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中军方客户的名称及销售比例等。上
述部分信息豁免披露或脱密披露可能存在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正确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军品收入,军工作为特殊的经济领域,主要受国际环境、国家安全形势、地缘政治、国防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若未来国际形势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国家削减国防支出,使得军方和总体单位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数量产生波动。若未来军品订单减少,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其他重大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有享受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企业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果未来国家或地方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或在税收优惠期满后公司未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无法继续享受有关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继而对公司的利润水平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2023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营业收入 1,204,437,738.76 1,040,254,236.84
15.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8,727,113.00 140,687,943.45
41.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1,555,907.75 139,065,558.18
30.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394,185.63 441,494,722.00-123.872024年末 2023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79,218,169.29 2,266,966,430.49
0.54
总资产 3,159,143,008.03 3,247,019,305.75-2.71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 2023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4 | 0.91 | 25.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4 | 0.91 | 25.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4 0.90 15.5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9 9.58减少0.69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13 9.47
减少1.34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57
6.96 增加0.61个百分点
上述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分析如下: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1.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0.55%,主要系本年弹药装备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导弹(火箭)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现金管理收益增加以及利息费用下降共同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23.87%,主要系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32.27%所致。受军工单位A装备经费结算政策批复时间影响,2024年度装备经费及2025年度开工款延期至2025年1月支付。截止到2025年1月15日,公司收到军工单位A等终端客户货款2.96亿元,2025年度开工款2.99亿元,剔除此因素影响,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测算为4.89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81%。
3、本报告期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保持可比性,视同2023年亦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算。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技术团队、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围绕主责主
业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科技成果显著,进一步增强了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领先的技术研发实力
1、在导弹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业务领域保持竞争优势
公司产品覆盖高、中、低各种燃速产品,产品已应用于空中格斗、空面(地、舰)与舰舰攻防等多场景下多款现役主战导弹(火箭弹)装备或新一代型号研制装备,高性能复合推进剂配方技术通过对推进剂成分的精准调配,显著提升发动机能量输出效率,进而有效增加导弹(火箭弹)的射程与威力。同时,公司近年来利用积累的引信类产品相关技术,开发的导弹高可靠、高价值的直列式点火控制系列产品和全电子安保装置系列产品,应用于多型号新一代导弹。报告期内,新一代高能钝感推进剂、长航时助推等技术,广泛应用于新型导弹动力模块。
2、在弹药装备领域持续深耕
公司始终深耕于小口径、中口径各类型弹药的科研生产,已发展成为以小口径防空反导弹药为特色,多类型中、小口径弹药同步发展的新型弹药企业。全弹种总体设计技术能够依据不同作战需求,精准设计弹药结构与性能,开发出新一代防空反导弹药产品,实现最佳作战效能,获得军方认可,是我军新型防空系统主要弹种。在小口径防空反导弹药领域,从现有订货规模、技术水平及综合能力来看,公司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在2414/JK、DT041/XM得到客户认可,纳入型号或准型号研制项目,YD067/XM、BK系列等引信中标客户军贸项目,标志着公司在中口径弹药、火箭弹业务拓展方面取得新突破,在军贸领域取得新发展。
(二)精干的团队支撑
公司汇聚了一支由行业顶尖专家领衔的高素质研发队伍,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攻克各类复杂技术难题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人才培养与引进方面,公司积极作为。一方面,构建完善的内部人才培养体系,为员工提供丰富的培训与晋升机会,激励员工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公司
总部所在省会城市的区位优势,积极从外部招揽行业优秀人才。同时,公司与科研机构C、科研机构E、军工单位C11等院校建立了产学研用深度合作与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优化人才结构。
(三)丰硕的科研成果
获得型号研制任务是承担军品科研生产综合能力的重要表征,亦是军方对公司技术能力、核心技术先进性及其成熟度、及在行业中技术与产品比较优势的综合认可。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预研和竞标,成功中标或获单一来源或扩点等方式较上期末增加型研项目25项,同时原在研型号项目中12项转入批产阶段,公司产品的功能与战术技术性达到军方要求并获得客户认可,定型产品和型号研制任务持续增加。
(四)广阔的市场布局
公司基于自身长期的研发经验和技术积累,深度挖掘军方需求,从材料创新、结构优化和性能提升等角度进行技术突破,研制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我军主战装备主用弹药或其关键部件,能够满足我军最新的作战效能和应用环境需求,产品技术水平和性能得到了军方单位等终端客户的认可。公司与军工央企集团B、军工集团C、军工集团D、军工集团G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是军工集团F某单位的战略合作伙伴。报告期内,公司与军工单位C18、军工单位C16、军工单位C6、军工单位C19、军工单位D5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持续扩宽客户范围,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军贸竞争。通过参加各类国际防务展,展示公司先进产品与技术,提升国际知名度,与多家国外客户建立合作意向,逐步打开国际市场局面。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参加了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全面展示公司强化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的创新成果;近百件展品覆盖导弹(火箭)固体发动机及装药、单兵武器系统、弹药、引信及战斗部等领域,其中50%产品首次亮相。
(五)高效的产业协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产业协同发展,在产业链上下游积极布局。在导弹(火箭)固体发动机动力领域,公司不仅在动力模块产品研发生产上具备优势,还不断向产
业链两端延伸。子公司已取得固体发动机的科研生产相应资质,并开展部分固体发动机壳体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试制。在弹药装备领域,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零部件制造商紧密合作,保障原材料供应稳定性与零部件质量可靠性。通过产业协同,公司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增强企业整体竞争力。同时,公司经过多年的科研试验条件建设,特别是近年来的统筹规划建设项目A区、B区、C区和技改项目B建设,公司已逐步实现设计数字化、制造智能化和管理信息化。随着B区的产能逐步释放,公司整体产能以及生产效率将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综上所述,2024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4
项目 | 年度 |
2023
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91,165,988.69 72,380,372.12 25.95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91,165,988.69 72,380,372.12 25.95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7.57 6.96
增加0.61个百分点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024年度,公司研发费用持续增加,保持较高的研发强度。
(二)研发进展
2024年,公司新增专利申请39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取得已授权专利176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146项。截止2024年12月末,公司主要在研项目(不含已中标/单一来源/扩点的型号研制项目)95项,其中工程研制项目56项,关键技术研究39项。
公司在研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45,097.94万元,本期投入9,116.60万元,累计投入33,936.84万元。公司在新一代智能弹药及引信、无人作战平台、新一代导弹(火箭)先进动力模块与控制产品等领域持续加大研发力度,赋能公司发展。
七、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11号《关于同意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67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66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137.8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846.5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291.34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6-0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5,414,550.93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金额为95,414,550.93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资金累计使用金额1,012,791,345.69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612,791,345.69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为40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601,378,900.00减:发行费用 158,465,531.24
1,442,913,368.76减: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612,791,345.69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 400,000,000.00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累计净额 16,047,875.98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446,169,899.05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46,169,899.05元,其中存储在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6,169,899.05元,大额存单专户余额为6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用途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8115701012400288
72,455,008.16统筹规划建设项目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住房城市建设支行
36050156015009998888
7,492,383.85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山北路支行
63982013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项目银行贷款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8115701012100290
79,725,712.48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发行费
用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云谱支行
2806600103010002
20,723,013.22超募资金账户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山路支行
791912085600998 205,508,217.82超募资金账户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640863741 3,508.91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640837834 10,417.49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山北路支行
640829520 527.78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山北路支行
640836448 13,302.75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山北路支行
640821757 2,783.84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8115701011500292
129,840.06统筹规划建设项目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8115701011500292
20,834.84统筹规划建设项目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8115701012400292
84,347.85统筹规划建设项目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8115701011700292
0.00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住房城市建设支行
36050256015000000051
60,000,000.00大额存单专户合计446,169,899.05
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山北路支行账号为639820133的募集资金专户,
已于2024年9月14日销户。
注2:2023年11月29日,公司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住房城市建设支行6000万大额存单,期限为1年,大额存单专用账号为36050256015000000051。2024年11月29日,此笔大额存单已到期但公司尚未支取。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大额存单账户余额为6,000万元。2025年1月10日,公司支取了该笔大额存单,其本金及利息转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住房城市建设支行36050156015009998888募集资金专户,同日该大额存单专户销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59,400,000股股份,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南昌嘉晖持有公司18,000,000股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由于公司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增加9,900,000万股,南昌嘉晖股份增加3,000,000万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 公司职务 |
直接持股情况 | 间接持股情况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数量(万股) |
毛 勇 董事长(离任)0 0
1.64%
姓名 | 公司职务 |
直接持股情况 | 间接持股情况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数量(万股) |
余永安
副董事长、总经
理
0 0
0.12%
杜增龙 董事0 0 0罗 汉 董事0 0 0朱星文 独立董事0 0 0段卓平 独立董事0 0 0易 蓉 独立董事0 0 0涂伟忠 监事会主席0 0 0.41%吴冷茜 监事0 0 0万思超 职工监事0 0 0.03%齐 敏
监事会主席(离任)
0 0 0.14%副总经理陈 东 监事会主席0 0 0钟鸣晓 副总经理0 0 0.48%黄军华 副总经理0 0 0.36%张立新 副总经理0 0 0.41%邓卫勇
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0 0 0.42%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质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间接持股比例
十、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贾世超 陈轶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