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福电子: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1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104.4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月17日出具的《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5]第0001号)审验确认。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7,104.44万元,低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投
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项目(新建) | 41,947.41 | 10,635.71 | 10,635.71 |
2 | 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 | 57,099.05 | 55,030.97 | 55,030.97 |
3 | 2万吨/年电子级氨水联产1万吨/年电子级氨气项目 | 25,572.81 | 24,362.09 | 22,637.90 |
4 | 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971.23 | 30,971.23 | 18,799.86 |
合计 | 155,590.50 | 121,000.00 | 107,104.44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
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及其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协定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协定存款方式安全性强,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支取,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保本型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相关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李林强 李 辉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