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福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O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目 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 7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7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年3月11日 下午14:00点
二、会议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2003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少平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宣布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董事、监事、高管以及见证律师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主持人宣读议案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讨论并审议议案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九)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现就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全体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表”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在会议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八、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三人参加,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律师将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对提交表决的累积投票议案,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14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公司已于2025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0,000.00万元,注册资本由26,000.00万元变更为 36,00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6,000.00万股变更为36,00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将《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的名称变更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 第三条 公司于2024年10月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于2025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0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00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提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且换届选举完成后而召开的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或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提前书面通知的要求。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提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且换届选举完成后而召开的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或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提前书面通知的要求。 |
第二百零四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 | 第二百零四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施行。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事项须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以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